【政策与标准】退耕还林(草)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4-01-30 11:19 来源: 怀远县魏庄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现金补助,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管护任务的认定、检查和验收等具体办法,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商省级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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