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本级解读《魏庄镇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问:出台《魏庄镇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目的和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目的:着力提高火化率。本辖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除按国家规定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化。营造“文明殡葬、生态殡葬”社会风气。建成公墓的村火化后的骨灰一律进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安葬,禁止和打击偷埋乱葬行为。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落地落实,依法打击违规制作、售卖殡葬改革设施和封建迷信用品,规范管理村级公墓建设和使用,制止群众乱埋乱葬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工作成果。
政策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和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问: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符合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紧缺的基本国情,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殡葬改革代表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标志;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问:发现违规殡葬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答:在12个行政村区域内,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如发现知情不报的,有群众举报并查实一例未火化安葬,查实一例,对村书记进行警告、包组村干部进行约谈,并各处罚500元;累计查实两例,对村书记、包组村干部各处罚1000元,并对村书记及包组村干部做停职处理;累计查实三例及以上,对村书记、包组村干部一律免职。对于相关责任人,不听镇殡改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的一律予以停职,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镇村干部直系亲属不火化的,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党员直系亲属不火化的给予党纪处分。在殡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对违反殡改政策、违法土葬、乱埋乱葬等现象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出现违法土葬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就地火化或起尸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主承担。对妨碍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村干部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发现各村和责任单位有以罚代葬、私收钱物行为的,由镇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于殡葬车辆承包人私收乱拉的,除没收非法收入以外,取消营运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此方案有哪些创新举措?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镇直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魏庄镇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包保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包单位职工工作机制。实行目标考核。殡葬改革考核结果纳入民政工作村级目标管理考核。50分制,政策宣传不到位、未成立组织的扣2分,发现一起销售棺木的违法行为扣5分,公益性公墓管理不规范及收支费用未在镇经管站建立专款专用台账的每例扣3分,发现一起死亡未进公墓安葬的扣5分,发现一例未火化的扣50分。
问:有什么监督举报措施吗?
答:凡举报一例偷埋遗体、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堤坝修建墓穴的,查实后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问:此工作方案的负责科室;咨询人;联系方式分别是什么?
答:魏庄镇镇民政办;包群群;0552-890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