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魏庄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10:30 来源: 怀远县魏庄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443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通知《中共蚌埠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通知中共怀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怀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2024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工作要求,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不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发展,都不能动摇农民家庭土地承包地位、侵害农民承包权益。

    (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确保所有农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能出现少数人代表多数人的情况,同时也要保护好少数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不能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

(三)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顺应新形势完善生产关系,立足建设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解决好农民问题,既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不忽视普通农户,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稳慎有序实施,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不搞强迫命令;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保持历史耐心,循序渐进、步步为营,既解决好当前矛盾又为未来留有空间。

三、试点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通过逐户调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包括土地承包人口变化、农村土地现状、历史遗留问题等。一是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摸清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清查核实土地承包档案,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档案为基础,对试点区域集体土地承包情况开展全面清查。摸清本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情况,查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人员是否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情况。四是查清农村土地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重点摸清集体机动地、新增土地、二轮土地承包时适合家庭承包而未承包的土地、整户消亡承包地未交还集体的土地的空间位置、面积、使用情况等。五是对二轮土地承包遗留下来的问题,如地块四至不清、漏登、错登及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错误,农户要求互换、分户等情况进行核实,将真实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二)落实延包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指导试点村组按照农业农村部延包试点工作规程确定的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规范开展延包工作。

(三)全面开展合同网签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做好合同网签工作,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

(四)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土地承包合同直接顺延的,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依据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登记,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出相应变更严禁统一换发证书。

(五)加强档案管理延包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镇经管站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安全。发包方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四、进度安排

二轮土地承包2025年全部到期,二轮土地延包从2024年开始,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一)现在正在开展先行试点的胡巷,要严格遵照农业部制定的八个工作规程依次开展,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延包任务。

(二)先行试点以外所有的村,2024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延包试点工作,于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延包任务。

(三)2026年,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稳妥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1. 坚持延包原则。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延包试点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合同到期后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延包。

2. 稳妥解决农户无地少地问题。集体机动地、依法开垦土地、集体依法收回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等,优先保障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少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流转租金补贴、提供就业岗位、纳入社会保障等方式,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

(二)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成员身份。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户内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合户、分户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做到合法合规。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赘婿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健全跨区域协调解决工作机制,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提倡在现居住生活地享受相应的土地承包权益。

3. 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三)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

1. 严格把握承包地小范围调整。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镇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2. 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地类。新增地源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要依法承包到户。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

3.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不确股,继续延包到户。对于延包时确需确股的,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4. 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 妥善处置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采煤区承包地塌陷等问题化解,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能力提升和条件保障,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魏庄镇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组建工作专班,保障试点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村、组成立以村干部、村民代表或集体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延包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本村、组延包试点工作。

     (二)强化政策引导。坚持封闭运行,先行先试先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良好氛围。始终坚持农民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改革试点。

(三)落实工作经费。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支持。

(四)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土地政策,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土地承包管理机制。经管站负责具体的工作指导;派出所要提供镇农村居民户籍详细情况;国土所要提供农村新增土地的具体情况;司法所要提供必要的司法保障,积极指导矛盾纠纷化解;居保办要切实落实失地农民的各项惠农政策;财政所要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妇联负责协助做好涉及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各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妥善处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严格督查考核。各督导组要加大工作检查督查力度,对进度明显落后的村予以催办;将试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由镇主要领导开展调度。

 


 

 

                                            中共怀远县魏庄镇委员会

                                           怀远县魏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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