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19-02-19 00:00 来源: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17年发放标准为农村户口,独生子女1-16岁25元/户,20岁以后20元每户,发放资金全部为县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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