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农业“三项补贴”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各乡镇要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草害绿色统防统治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基础;对个别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包括农林场站所)。对已改变用途或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里下达我县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补贴标准100元/亩。
(二)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基础;对个别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包括农林场站所)。对已改变用途或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里下达我县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补贴标准1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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