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徐圩乡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03 14:19 来源: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随着秸秆综合利用效益的增长和干部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每年午季和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越来越顺利,但是不排除一非人为因素,如收割机自燃、天气原因等引起的秸秆焚烧或是影响粮食丰收等情况,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保障农民丰产丰收安全,我乡的禁烧工作一刻不能放松也不敢放松。方案制定就是为禁烧工作提供指南,明确各自责任,严格兑现奖惩。

三、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方案,结合徐圩乡实际,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基础上,通过村级上报、乡级汇总,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商讨后,由乡党政办牵头起草该方案,并设置5个工作日的意见反馈期,几经修改后成文印发。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零火点。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大幅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2020年全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认真谋划筹备。根据实际,认真谋划秸秆利用方式、农业机械调配、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鼓励选择在秸秆离田利用为主的村(居)开展试点,将秸秆的处置清运工作整体托管给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制定考核机制,签订服务合同,探索建立全托式服务、市场化运作、目标化管理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提高装备能力。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和支持力度,鼓励粘杆经纪人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秸秆打捆和粉碎抹接等机械,提升本乡自有装备力量和秸秆加工能力,有效降低粘杆利用生产成本,进一步巩固提升有杆收集专业化、清运社会化、储存标准化、购销市场化和利用产业化的发展成果,提高秸秆利用附加值,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

(三)精准作业方式。各村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精准确定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整村整片开展秸秆打捆清运离田。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理效果,严格奖补资金兑付,做到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

(四)加快转化增值。广辟秸秆产业化利用渠道,充分利用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等资金,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扶持一批技术成熟、带动力强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统筹推进秸秆产业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以光大生物能源、万华生态板业等万吨级利用企业为引领,秸秆饲料加工、秸秆制肥和秸秆基料生产等农用化利用为补充的产业化布局。加快秸秆产业园区建设,加大秸秆利用及装备制造企业招商力度,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提升秸秆转化利用增值能力。

(五)完善收储网络。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粘杆

收储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怀政〔2018〕9号)要求,继参推进1+X的秸秆收储中心和收储站点建设,科学布局收储站点,初步建成覆盖全乡的收储网络,大力提升秸秆打捆装备力量和仓储加工能力,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充分发挥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基础性作用,离田秸秆及时转运至各收储站点,严禁随意堆放和倾倒秸秆。探索建立扶贫类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确保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六)应对天气变化。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督促农户或服务组织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七)强化禁烧管控。落实“乡镇为主、村(居)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制度。要与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将焚烧秸秆的与涉农补贴挂钩,并依法依规处理。要合理设置秸秆禁烧防控点,每个防控点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值守人员要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组建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处置突发大面积秸秆焚烧。

(八)强化督查巡查。乡督查组要实行全天候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禁烧承诺书签订、禁烧工作保障、包保人员在岗、网格化管理、火情处置、散落秸秆清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弃置秸秆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粉碎还田质量不高、秸秆离田清运不彻底情况,要责令村居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乡督查组每日要将督查情况在全乡范围内通报。

(九)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村向乡政府、农户向村逐级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强化特殊群体人员责任,承包经营土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及广大党员、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由乡政府、乡直机关负责宣传动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居)“两委”干部承诺书要在村(居)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政委、指挥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指挥部,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筹备、综合利用、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动员。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路、公共场所、各村等显而易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禁烧通告。教育部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其它乡直部门、各村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秸秆禁烧告知书、收种技术小册等,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家喻户晓。组织宣传车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露天焚烧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各村实际耕地面积,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助、收储运补助及机具补贴按照《怀远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执行。

(四)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怀远县2020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暂行办法》、《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保证金和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等文件精神,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徐圩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康静  

咨询电话:0552879140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