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乡人民政府关于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9 15:56 来源: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徐圩乡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整治任务,深入推进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成果,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远县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工组)〔2020〕4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2020年8月至11月上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责任

各村两委是本辖区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的责任主体,对百日攻坚行动负总责,负责辖区内村庄清洁攻坚行动工作的整体部署、人员调配、资金保障、群众发动等。

乡党委成立徐圩乡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乡纪委、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整治要求

以“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对照《安徽省村庄清洁行动标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求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一)农村公共场所

1.农村道路。道路平整畅通,路面及两侧视线范围内无裸露垃圾、畜禽粪便等,绿化带杂草及时清除。

2.垃圾处理。配足垃圾桶并带盖使用、无外溢,周围无乱倒垃圾杂物现象,垃圾日产日清。

3.村内沟塘湖泊。沟塘、湖泊内无明显杂草、浮萍,无漂浮垃圾,两岸护坡无裸露垃圾、杂草及时清除。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厕具备水冲条件,墙面、地面整洁,设施完好。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公共活动场地的设施设备完好,可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5.村容村貌。墙面、地面、电线杆、路灯杆等无乱涂乱贴乱画乱挂现象。车辆停放有序。村委会办公场所、服务大厅,标识清晰,宣传标语、制度等内容准确、张贴整齐,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和墙体干净整洁。公开栏张贴整齐、内容准确、更换及时。无功能建筑及时进行清理、拆除。牲畜家禽实行圈养。绿化植物及时维护,围栏完整,无裸露垃圾。积极推进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小苗圃等“五小园”建设。

乡镇政府驻地除上述要求外,还要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无小广告乱张贴,无破损广告牌,无乱堆乱放、乱扔杂物现象;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车辆划线有序停放;无出店占道经营现象。

(二)农户院内

1.庭院。房前屋后不随意堆放废弃物,生产生活物品有序整齐摆放,院内垃圾及时清扫,保持庭院整洁,无人畜混居现象。

2.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墙面、家具及时清洁,衣服、被褥等物品及时整理,鼓励室内垃圾桶装套袋收集,无乱扔、乱弃垃圾、杂物现象。

3.厨房。物品有序摆放,地面、墙面、灶台、灶具干净整洁,无乱扔、乱弃垃圾、杂物现象。

4.厕所。厕所有墙、有顶、有门、有灯,干净整洁。

三、推进措施

(一)精心组织、强化保障。加强村庄清洁行动的组织保障,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强力推。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县、乡财政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保障,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经验收达标的,除市财政给予的奖补外,县财政为每个行政村安排不低于5万元奖补资金,其中3万元作为奖补基数,剩余部分根据每月考核验收情况及村庄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市县乡考核验收情况作为奖励资金兑现,拉开档次。各村政府也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推进。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带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当示范、作表率。乡妇联要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美丽庭院”等活动。乡团委要动员农村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生活困难人群(残疾人、贫困户、独居老人等)要组织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帮助做好室内外清理保洁。

(三)联系帮扶、形成合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实行联系帮扶制度。乡班子成员要按照联系村制度,把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对应开展帮扶工作,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对联系村进行帮扶。

(四)加强调度、按月考评。按照月调度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每半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组织开展现场观摩,调度推进。各村要将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纪委、宣传部(文明办)结合文明创建工作,每半月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村庄清洁进行一次检查,会同乡百日攻坚领导小组每月开展一次考核评比(参照《怀远县百日攻坚行动考核办法》),根据考评结果,对前3名的乡镇分别给予奖励。对后三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处罚。

(五)健全机制、长效管护。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机制,实行“门前三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性主动性。要建立长效常态管护机制,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不断巩固村庄清洁行动成果。

四、考核及奖惩措施

年底前,按照《怀远县村庄清洁行动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开展考核,对整治工作落实较好,成效明显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适当奖补。考核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单位或个人奖金发放,只能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市县乡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以下的不予奖补。考核得75-80分(不含80分)按照每个行政村0.5万元的标准、70-75分(不含75分)按照每个行政村1.5万元的标准、70分(不含)以下按照每个行政村2万元的标准从2020年县下发各村3万元奖补基数扣除。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对村两委干部年度目标考核,适当增加权重,和村两委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对因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并在市县乡检查评比中第一次得分80分以下的村给予村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第二次得分80分以下的给予村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第三次得分80分以下的除对村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外,村支部书记及相关村两委干部就地免职。

 

附件:徐圩乡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考核办法

 

 


附件

徐圩乡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考核办法

 

为确保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顺利推进,检验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成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被考核单位

各村。

二、考核原则

坚持结果导向,定量与定性结合,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确保考核结果准确。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乡纪委、宣传部、乡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五清一改”情况(80分)。对照《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整治要求,每发现1个问题扣除0.5分。

(二)群众满意度(10分)。现场随机调查10名左右群众,了解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根据调查了解情况酌情计分。

(三)机制建设情况(10分)。重点考核各村常态化整治管护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等。

(四)加分事项。开展“五小园”建设和垃圾分类试点,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分别加3.5分、1.5分。

五、考核方式

年底前,乡成立考核组按实施方案要求对各村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开展考核打分,各村考核总成绩为辖区内各自然庄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按照行政村、自然庄全覆盖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每个自然村抽查不少于10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