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业排灌和抗灾
用电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县供电公司: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的通知》(蚌防指办〔202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 现将我县2020年农业排灌和抗灾第一批用电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本次安排的电量为到户兑现电量,年底前有效,用电指标按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电价进行结算,请相关乡镇、单位接通知后,带相关证明到怀远供电公司办理兑现用电指标。严禁将用电指标附带限制条件,也不得挪作他用。如果因此造成作废、失效或转换为补贴经费挪作他用,将核销用电指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怀远县2020年第一批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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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单 位 |
分配指标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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