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5 09:17 来源: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适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新精神,根据《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8〕50号)和《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8〕46号)等文件,我县制定了《怀远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怀农机〔2018〕5号)、《怀远县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怀农机〔2018〕6号),并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操作,全面完成了全年农机补贴工作。现将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施情况

怀远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规模6167.24万元万元,其中怀远县2018年度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666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调剂资金调出500万元和2017年度结转资金0.24万元。我县7月10日开始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至2019年1月31日,共使用国补资金4866.362万元,中央补贴使用比例78.91%,已结算资金4866.362万元,结算比例78.91%。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145台,受益户数1511户。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普惠共享。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普惠共享,实行农机购置应补应补的工作思路,立足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围绕绿色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高效发展为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普惠共享,从全省补贴范围内的67个品目中,筛选出符合我县实际需求的补贴机具。怀远县2018年敞开补贴范围:

1.耕整地机械类:铧式犁、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开沟机(配套轮式拖拉机)、微耕机、深松机、圆盘耙、起垄机;
    2.种植施肥机械类:条播机、穴播机、免耕播种机、水稻直播机、旋耕播种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水稻插秧机、秧苗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撒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类:田园管理机、喷杆喷雾机、风送喷雾机;
    4.收获机械类: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薯类收获机、花生收获机、割草机、搂草机、打(压)捆机、圆草捆包膜机、青饲料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粮食清选机、谷物烘干机、果蔬烘干机;
    6.排灌机械:潜水电泵、喷灌机;
    7.畜牧机械:揉丝机、饲料(草)粉碎机、颗粒饲料压制机、孵化机、粪污固液分离机;
    8.水产机械:增氧机;
    9.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残膜回收机、秸秆压块(粒、棒)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1.设施农业设备:热风炉、水帘降温设备;
    12.动力机械: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安装“国三”柴油机);
   13.其他机械: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共53个品目列入我县2018年补贴范围的机具,全面实行敞开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二)阳光操作,规范补贴程序。严格遵循按章办事、方便农民、阳光操作的方针,始终把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原则贯穿始终,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在政策宣传上,做到渠道宽,范围广。通过电视、网络、咨询电话、宣传展板、宣传单和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政策的新规定和新变化、县级资金使用方案、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范围、敞开补贴机具类型、资金额度和办理程序等。

在受理登记上,我们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方便农户,倾心服务。按照“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个人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购机发票和主机合格证等资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携带所购机具、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到县农机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农机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安排核查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上门审验机具,采集人机合影等建档工作,做到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见机械不予建档。

在资格确定上,做到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县级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明确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即,购机当年应及时申请补贴。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连续两年未申请补贴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为保障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于2017年购置了当年补贴范围内机具且未享受补贴的,2018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
    在补贴信息公示上,公开一切能够公开的信息和文件资料。以怀远县政府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为平台,按照省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对涉及农机补贴的省市文件、补贴额一览表等,以及县级操作方案、政策公告、监督检查方案、申请受理情况、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对象等信息进行公示,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

在补贴档案管理上,按照“人人档案详尽,事事记录全面”的原则,做好机具的信息采集、录入、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做到了全程留痕,可追溯。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突出绩效,强化落实。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重大事项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县级实施方案报市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财政部门保证了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的投入。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机部门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严惩失信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对于明显存在主观故意,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严重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农机产销企业或购机者退缴的补贴资金应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三、实施成效

(一)促进了农机化事业向绿色、高效、全程全面化发展

随着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向全程机械化发展,促进了大中型机械和新型高效绿色机具的发展。其高效、节本、优质的作业质量特别是大马力拖拉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自走式植保机、秸秆综合利用机具、深松机、植保无人机等新型机具的应用,解决了农业生产中传统机具无法解决的难题,促进了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

(二)提高了关键环节农机化作业水平。随着农机化的发展,进一步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特别是大中型、高效绿色和薄弱环节的农机具的增加,使我县小麦旋耕播种、水稻机械化种植、玉米收获、粮食烘干、机械植保、秸秆综合利用等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大幅提高,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稳定了粮食生产,增强抵御了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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