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乡人民政府关于徐圩乡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徐发〔2021〕36号 签发人:耿文杰
关于徐圩乡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我乡殡葬改革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和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徐圩乡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丧葬活动和骨灰存放管理,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社会风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达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
1.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高火化率。本辖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除按国家规定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化。力争在2021年底将我乡的火化率提高到全县上游水平。
2.营造“文明殡葬、生态殡葬”社会风气。建成公墓的村火化后的骨灰一律进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安葬,禁止和打击偷埋乱葬行为。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禁止生产销售棺木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三0、工作重点和措施
从2021年4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殡葬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按规定一律实行火化,杜绝未火化土葬,强力推进遗体火化进公墓工作,全面清理整治乱占耕地、林地建造坟墓等违法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乡村两级要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具体抓。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尽职尽责,积极做好所包组的殡葬改革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各包村干部要亲自组织召开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和广播会,反复宣传殡葬改革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及意义,达到家喻户晓。各村要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殡改工作专项承诺活动。
3.加大举报力度。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印制举报电话,在各自然庄公示栏内张贴,接受群众举报。举报一例查实后,奖励举报人500元,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介入,严厉打击。
4.建立包保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包单位职工工作机制。各村凡发现有垂危病人、有死亡信息的,当天村包保责任人向村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好全程跟踪管控,确保落实火化和进公墓目标。对不愿火化,想偷埋土葬,村级做不通思想工作的,及时上报乡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系村的班子成员、包村干部、乡殡改工作协助组成员到村协助做思想化解工作。党员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5.实行目标考核。乡党委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列为对各村和责任单位月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必须完成3月份以后每月的火化任务数,同时实行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依据。
6.加大惩处力度。一旦发现准备偷埋乱葬现象,包组村干部立即报告村书记。对于偷埋乱葬被举报到乡以上部门,村干部知情不报的,查实一例,对村书记、包组村干部各罚款1000元并警告约谈;发现二例,对村书记、包组村干部各罚款2000元,并对村书记及相关人员做停职停薪处理;发现三例以上,对村书记、包组村干部做免职处理。对于相关责任人,不听乡殡改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的一律予以停职停薪,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免职。乡村干部直系亲属不火化的,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党员直系亲属不火化的给予党纪处分。在殡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对违反殡改政策、违法土葬、乱埋乱葬等现象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出现违法土葬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就地火化或起尸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主承担。对妨碍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村干部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发现各村和责任单位有以罚代葬、私收钱物行为的,由乡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于殡葬车辆承包人私收乱拉的,除没收非法收入以外,取消营运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协调一致,全力做好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乡政府成立殡改领导小组,积极牵头协调,强化检察督导,加强殡葬管理,积极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国土和林业部门对占地乱建坟墓或建墓毁林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罚制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办丧事的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同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
附件一:徐圩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徐圩乡殡葬改革工作协助组成员名单
中共怀远县徐圩乡委员会
怀远县徐圩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一:
徐圩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耿文杰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杨 光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 王冠永 乡人大主席
赵允辉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张友付 乡党委副书记
刘殿飞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凡春全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何天成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 蕾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 倩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宋长科 副乡长
蒲润涛 副乡长
尚元海 二级主任科员
施传义 二级主任科员
许友功 乡财政所所长
邹华祥 乡民政所所长
邵 勇 乡城建所所长
孙 斌 乡国土所所长
王 勇 乡公管站站长
邵志永 乡经管站站长
尚军永 乡退役军人管理站站长
汪文玉 乡计生办主任
汤 军 乡市场所工作人员
吴庆峰 乡学区管委会主任
房兴敏 乡农技站站长
尚恒伟 乡水利站站长
尚 雨 乡文化站站长
马晓林 徐圩村党总支书记
康 飞 陆湖村党总支书记
褚 松 褚湖村党支部书记
韩成光 韩湖村党总支书记
刘大郎 永红村党总支书记
尚元山 钞湖村党总支书记
白闯闯 白湖村党支部书记
宗殿用 宗庙村党总支书记
邵 利 高庙村党总支书记
尚 耿 尚庙村党总支书记
宋 雷 湾西村党支部书记
尚守永 黄园村党总支书记
王 千 殷尚村党总支书记
尚元进 梨园村党总支书记
赵林影 宣传科员
张开云 敬老院院长
尚守新 财政所会计
陈国利 财政所副所长
褚作风 改厕办主任
闫 标 民政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华祥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二:
徐圩乡殡葬改革工作协助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尚元海
副组长: 邹华祥
成 员: 闫 标 邵 辉 刘成君 邵 振
姚顺兵 翁在洪 刘绍根 陈 磊 陈鑫伟
王立成 许红明 矫元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