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农业类)
蚌埠市市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农业类)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 | —— | 县(区)对补贴面积摸底审核、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 市财政局0552-2047460 市农业农村局0552-3115900 |
市辖区、各县分别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由市、县政府 根据上级拨付资金、各地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机具购置补贴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 |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财政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于20个工作日内集中兑付。 | 市农业农村局0552-2059201 | |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人社局 |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 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340号) | 参训农民 | —— | 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每人1500元进行测算 | 按各县区培训人数与不同类型培训对象的财政补贴标准,核算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县区财政 | 其他方式 | 培训经费实报实销 | 市农业农村局 0552-311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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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 禽(畜)防控扑杀补助 | 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 |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 | 猪800 元/头(非洲猪瘟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 元/只、禽15元/羽、马12000元/匹 (中央补贴60%、省级补贴20%、市级补贴20%) |
各县区对辖区内畜禽扑杀情况进行审核统计,上报补贴金额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市农业农村局0552-3110890 市畜牧兽医站0552-2059537 | ||
市农业农村局 |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 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2〕146号) | 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 | 50元/头 | 15元/头 | 养殖户向主管部门报告,官方兽医到场确认。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中央、省级补贴资金发放后3个月内发放 | 市农业农村局0552-3110890 市畜牧兽医站0552-2059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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