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待标准
优待金标准:我县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400元。义务兵家庭按100%优待,征集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和其他高原条件兵,其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按照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给予优待;征集到新疆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按照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给予优待;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农村籍8023退役人员按照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的50%给予优待;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及其他参试人员按照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的35%给予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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