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圩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2 09:45 来源: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337                      签发人:王岩峰

 

关于印发《徐圩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徐圩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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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气温逐步升高,暑期将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按照省、市、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扎实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以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时间:2023年4月-10月中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领导,成立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干部负责所联系村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四、各村、有关单位职责

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短信、电子屏、广播、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重点宣传嬉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人身安全,引导青少年学生不擅自或与同学结伴到河塘、建设工地残留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洗澡、摸鱼。

学区管委会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专题教育相结合,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让家长或监护人签署回执,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其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开展“十个一”、“不一会”、“一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宣传活动。“十个一”即开展1次全校性的“珍重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 召开1次主题班会召开1次“预防溺水”主题家长会; 出1期防溺水的黑板报或宣扬橱窗; 发1封《致家长的一封书》;悬挂预防溺水警示横幅; 开展1次学生防溺水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 开展1次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家访活动:布置1篇防溺水教育作业;重要节点给家长发1条短信等。通过落实具体管理措施,使学生做到“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尤其要教育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要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一分钟安全教育”即各学校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任课教师都要利用1-3分钟专门提醒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每天放学前,学校广播都要有专题提示教育。

加强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及校园周边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学生家访,暑期到每户学生家访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实行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在两小时内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置。

水利站:加强沟河渠管理,督促各村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对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高度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隐患排除工作。

文化站负责有关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宣传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

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会同水利站、国土所对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国土所:加强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进行监控,切实做好预防自然灾害有关工作。对经批准允许采砂、取土的地点,要求业主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

城建所: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区域管理,对辖区内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并加强安全巡查。

应急办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对单位和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内容之一。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会同村委会和有关部位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管,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积极与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的长环境。

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协调落实,摸排各村适龄儿童并研究制定成立本村巡查分队,明确压实责任,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1、对本村辖区内青少年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实行村、组二级包保责任制,重点水域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

2、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等重点地段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村干部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广播站的作用,在暑期等重点时期做到防溺水宣传每日一播一提醒。

4、做到每个村每个沟塘每天都有人进行巡查,营造人人争做预防青少年溺水志愿者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措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各村及有关部位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及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的溺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力度。纪委加大督查力度,对各村及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发出督查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及直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徐圩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岩峰

副组长:王冠永   刘殿飞   施传义   尚元海   

凡春全   何天成             

蒲润涛   万长横   宋长科   何景理   

吕拥峰   

 员:尚继伦             尚军永   

     邹华祥   马浩杰   褚作新   

         邵志永   汪文玉  

         尚恒伟        

赵林影   张开云   胡汉江   褚作风

褚子健   马晓林        尚洋洋   

尚元进   刘大郎   尚元山   白云辉  

李海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景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尚继伦、尚恒伟、胡伟、赵梦、褚子健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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