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征求《徐圩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意见的征集信息

发布时间:2025-04-09 11:27 来源: 怀远县徐圩乡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广大群众朋友们:

 

为全力做好为切实做好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怀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广大群众朋友们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之内积极前来反映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一)来信地址:怀远县徐圩乡人民政府

(二)联系电话: 0552-8791404

(三)邮箱:hyxxwxdzb@163.com

关于《徐圩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秸秆禁烧工作,严控秸秆露天焚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秸秆禁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依据

     1.《怀远县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通过认真研判我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际工作需要情况,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起草《徐圩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意见征求稿)》。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基本原则、任务内容、创新举措、工作目标、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基本原则

    据上级政策文件部署,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我乡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以实际行动全力以赴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有效展开。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强化全年常态化管控,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着力改变农村露天焚烧秸秆陋习,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可循环利用。

    (二)任务内容

    1.实施禁烧网格化管理,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建立健全禁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主体责任。

    2.强化禁烧巡查监管,镇巡查督查小组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同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要迅速依法查处。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重点时段安排专人无休日式全域不间断检查,非重点时段做好日常巡查及宣传工作,切实做到禁烧监管常年不放松。

    (三)创新举措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联系村干部包村,村对本辖区工作负责,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度。

    2.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完善的禁烧应急预案,随时有效处置突发秸秆焚烧问题。村要组建多个应急小分队,实行全天候值班与巡查,确保能全天候随时参与突发火情应急处置。

    3.注重综合利用。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四)工作目标

    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制,加强涉农区域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管理,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提高秸秆焚烧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置,避免出现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事故。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各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网格包保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各网格员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对全年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确保各项秸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部门配合,全面履职尽责。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氛围。

    4.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各村要健全火情快速处置制度,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灭火器材,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科学处置秸秆焚烧火情。

 

徐圩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意见征求稿)

 

为切实做好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怀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强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大幅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2025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谋划筹备。全乡以秸秆离田为主,按照小方捆捡拾打捆机80亩、圆捆捡拾打捆机300亩、大方捆捡拾打捆机700亩的日均作业能力,科学配置打捆机械和离田设备,做好机械调配和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将秸秆的处置清运工作整体托管给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制定考核机制,签订服务合同。

(二)提高装备能力。鼓励秸秆经纪人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秸秆打捆和粉碎揉搓等机械,提升本乡自有装备力量和秸秆加工能力。

(三)精准作业方式。对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对秸秆还田地块,秸秆粉碎长度不大于10厘米。各村确保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收割机、打捆机、旋耕机等从事作业的机械必须配备灭火器及防火罩。沿芡村要做到秸秆离田全覆盖,严防秸秆进入水体污染水质。

(四)加快转化增值。广辟秸秆产业化利用渠道,发展板材、饲料、能源产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五)提升收储管理各村要明确各收储点管理责任,督促秸秆收储利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做好打捆离田作业三方协议签订、堆场设置机作业机械保障等工作。

(六)应对天气变化。各村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

(七)强化禁烧管控。落实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制度。各村要与农户逐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并依法依规处理。原则上按照1000亩设置一个防控点,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每个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每个值守点要配备一个灭火器、2把扫帚等必要的灭火器具,值守人员要有交通工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每个村应该配备旋耕机2台,沿高速公路所在村配备3台,机械手要谁叫到,有条件的村可以配备洒水车。

(八)强化督查巡查。成立个督查组,实行全天候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旋耕机械、禁烧承诺书签订、禁烧工作保障、网格化管理、火情处置、散落秸秆清理等工作落实情况。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乡督查组每日将督查情况在全乡范围内通报。

(九)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乡干部包村包收储站点、村干部包组包地块包收储站点”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土地流转的地块,由地块所在地村加强对承包者的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加强承包经营土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广大党员、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群体宣传动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520—525日;秋季:91—920日)。成立徐圩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要召开启动会议,突出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20—720日;秋季:921—1220日)。秸秆禁烧期间,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开展农作物收割控茬、秸秆粉碎还田、清运离田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弃置秸秆行为。乡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通报,各村要将督查组反馈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21—730日;秋季:1221—1230日)。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兑现奖惩及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村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需制定方案,压实宣传、筹备、利用、监管等全流程工作责任。

(二)深入宣传动员。在重点区域悬挂标语、张贴通告,利用宣传车、村级广播宣讲政策;设举报电话(0552 - 8791404),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焚烧行为。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各村耕地面积拨付费用,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村主要干部2000元/人,其他干部1000元/人),无督查通报和火点的,按缴纳金额等额奖励;午季每台旋耕机补贴1000元。

(四)严格奖惩问责。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附件:1.徐圩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分工一览表

3.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组分工一览表

4.徐圩乡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办法

5.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标语

 

 

 

附件1

徐圩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王岩峰  乡党委书记

     汪春侠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刘殿飞  乡人大主席

施传义  乡一级主任科员

尚元海  乡一级主任科员 

张楠楠  乡党委副书记

        廖  斌  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赵  艳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磊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万长横  乡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吕拥峰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猛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德海  徐圩乡派出所所长兼徐圩乡党委委员(挂职)

宋长科  副乡长

        何景理  副乡长

        杜媛媛  副乡长

  焱  乡四级主任科员

 员:李景熠  乡党政办负责人

胡汉江  乡财政所所长

乔志远  乡中心校书记

邹华祥  乡民政所负责人

        尚军永  乡经管站站长

        刘成君  乡改厕办主任

        陈  双  乡卫生院院长

        王立义  乡农电站站长

        房兴敏  乡农技站负责人

    魏  飞  乡文化站负责人

        孙  斌  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褚作新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尚恒伟  乡水利站负责人

        王  勇  乡公管站站长

    韩  军  韩湖村负责人

    徐桃园  褚湖村书记  

    赵  永  陆湖村书记  

    马晓林  徐圩村书记

    刘大郎  永红村书记

    白云辉  白湖村书记 

    尚元山  钞湖村书记    

    王  千  殷尚村书记   

    李海刚  宗庙村书记      

    尚  耿  尚庙村书记

    邵  利  高庙村书记   

    尚  旭  黄元村书记     

    尚元进  梨园村书记

        宋早杰  湾西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长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景熠、房兴敏、徐泽阳、戴王梅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分工一览表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实现“零火点”目标,成立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具体分组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刘殿飞、康  静、赵  梦

督查范围:黄园村、湾西村、梨园村、尚庙村

第二督查组:郑  磊、胡  伟

督查范围:高庙村、宗庙村、钞湖村、殷尚村

第三督查组:宋长科、房兴敏

督查范围:徐圩村、白湖村、陆湖村、永红村

督查组实行全天候督查,动员部署阶段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旋耕机械、禁烧承诺书签订、禁烧工作保障、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落实阶段重点督查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离田清运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弃置秸秆要锁定证据,跟踪处理。乡督查组每日将督查情况在全乡范围内通报。

 

 

 

 

 

附件3

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组分工一览表

第一应急组:  猛(组长)、王正杰、徐泽阳、赵广新、尚军、周军

负责区域:黄园村、湾西村、梨园村、尚庙村、高庙村、褚湖村、韩湖村

第二应急组:尹亚运(组长)、马伟豪 、乔杰、尚军永(小)、张宁、杨清岫

负责区域:徐圩村、白湖村、陆湖村、永红村、钞湖村、宗庙村、殷尚村

监控组:王咪咪  殷玉萌  杨露遥

资料组:戴王梅  戴  严  尚星棋  

后勤组:马小六  王化荣  李永勤

1.应急组分区域负责处置突发大面积焚烧火情,一旦发现秸秆焚烧事件,迅速组织人员和灭火工具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监控组负责实时监控蓝天卫士信息,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联系处置异常情况。做好值班表,严禁出现监控室无人值守现象。

3.资料组负责起草相关文件、通知和通报等材料,接收上级通知和上报相关数据等工作。

 

 

附件4

徐圩乡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办法

 

依据《怀远县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处罚及问责措施

1.准备阶段,被督查到秸秆禁烧防控值守点设置数量、位置不到位,公开信、承诺书、标语等发放、张贴、公示不到位的,值守器具(床、被、蚊帐、灭火器具及机械、照明设备、交通工具等)不到位,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扣罚村党组织书记禁烧押金40元,罚总支成员及包村干部20元/人;再次督查整改仍不到位的,扣罚村党组织书记禁烧押金100元,罚总支成员及包村干部50元/人。

2.秸秆禁烧值守点人员凡被督查不在岗的(乡抽调人员不在指定值守点的视为不在岗,村值守点人员,在用餐时间要轮流用餐,确因农忙需要请假,要向村书记请假,其他时间3人要全部在岗在位),每次扣罚负责值守点的村干部禁烧押金40元,罚乡包点干部20元/人,同时扣罚行政村禁烧工作经费200元。旋耕机械被督查到不在岗或准备不齐的,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再次督查整改仍不到位的,扣罚机械补助资金200元。

3.严处第一把火。凡被卫星监测公布或县级以上督查通报1个火点的,对该村通报批评,扣除村书记2个月绩效工资,发生火点组包组干部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凡被卫星监测公布或县级以上督查通报为市、县第一把火或被卫星监测公布或县级以上督查通报火点数达到2个及以上的村,由乡党委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和所在组包组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其他干部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一票否决”。所在村总支书记及包村干部做书面检查,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检讨。凡被认定为全乡第一把火的,过火面积50㎡以上,且村干部处置不力,书记降为副书记,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所在组包组干部停职,停发绩效工资。所在村总支书记及包村干部做书面检查。凡被县、乡级督查通报火点达到3个以上(含)的村,村书记停职1个月,扣除1个月绩效工资,发生火点组包组干部扣除2个月绩效工资。

 4.督导组因督导不力,所督导的村被省、市、县督查通报火点或被卫星监测通报火点的,与总支同等处罚,并按照《怀远县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给予督导组相关人员相应处理。

5.秸秆禁烧期间,乡村干部不得饮酒。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6.在禁烧期间,除因机械自燃造成秸秆焚烧外,对田块内发生的秸秆焚烧火点,扣除该户所承包土地应享受的社会化服务补贴。

二、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被省、市、县通报火点的,每个火点从村级年度综合目标考评总分中扣7分;被通报火点的,每个火点从村级年度综合目标考评总分中扣1分;被卫星监测到火点的,村集体及全体村干部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附件5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标语

 

1. 禁止焚烧秸秆,发展生态农业

2. 秸秆禁烧  人人有责

3. 有烟必查  有火必罚  有灰必究

4.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5. 禁烧秸秆  保护环境

6. 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

7. 禁止焚烧秸秆  保护生态环境

8. 争当禁烧模范  争做文明公民

9. 做守法公民  当禁烧模范

10. 谁用秸秆谁受益  谁烧秸秆谁受罚

11. 禁止焚烧秸秆  推进综合利用

12. 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是违法行为

13.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4. 千万不要烧秸秆  综合利用有补贴

15. 秸秆是资源,用之为宝,弃之为害

16. 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

17. 秸秆可卖钱  协力保蓝天

18. 秸秆是个宝  焚烧可惜了

19. 秸秆只要利用好  增加收入又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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