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注重实绩,激励先进。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绩效考核奖励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考虑绩效奖励的均衡性。
(二)超工作量奖励方法
1.工作量标准
(1)工作量计算标准:周课时量+备课时数折合课时量。
高考文化科目每周10节、其他科目每周12节为满工作量。超额部分按超工作量奖励。
(2)学校行政领导的任课标准按照县怀教体人【2021】9号文件《怀远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的通知(试行)》执行:校级副职原则上授课时数应不少于所任教科目标准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原则上授课时数应不少于所任教科目标准课时量的三分之二。
(3)参与学校组织的其他超工作量之外的活动,如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文体活动、检查迎查活动、各种创建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艺术节、运动会等,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折合课时数。具体折算办法由活动负责人依据活动的参与人数、实际活动时间请示分管领导后,折合成课时数,规范履行报批程序后实施。
(4)节假日期间的工作量均为超工作量。具体折算办法由工作或活动负责人依据工作或活动的参与人数、实际工作量请示分管领导后折合课时数,规范履行报批程序后实施。
(5)外出听课折合课时:县内听课按实际听课节数计算;县外市内听课半天折合4节课时,全天折合6节课时,学校包车减半;市外听课按出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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