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一中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03 20:04 来源: 怀远县第一中学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三好学生

1.政治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心集体、热爱劳动、乐于助人、是非分明、诚实正直,能自觉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习惯,并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勤奋、踏实、认真的学习精神,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优秀。

3.身心素质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体育成绩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心胸开阔、乐观向上、坚毅勇敢、有较强的抗挫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有强烈的进取精神。

4.每个班级3名,首先在班内进行民主评选产生后选人,其次从候选人中逃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再报学校批准。

5.评为三好学生的同学将受到学校的表扬或奖励。

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条件。

2.工作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集体服务;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有奉献精神;组织能力较强,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3.每个班级1名,首先在班内进行民主评选产生后选人,其次从候选人中逃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再报学校批准。

4.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将受到学校的表扬或奖励。

文明礼仪标兵

1.文明礼仪标兵必须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条件。

2.要讲文明,守礼仪,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遵守校规校纪,文明待人,文明做事。

3.每个班级1名,首先在班内进行民主评选产生后选人,其次从候选人中逃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再报学校批准。

4.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将受到学校的表扬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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