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17 15:16 来源: 怀远县第一中学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促成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提高公寓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住及退宿

1、凡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学校可安排住宿。入住程序为:凭入学录取通知书交纳住宿费后,到学生处办理入住手续,然后按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2、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楼、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更宿舍及床位,不得转让床位。

3、学生处有权对学生现住宿舍因未报到、毕业、休学、退学(已办理退宿)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实行动态调整。

4、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5、毕业生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出后,由管理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

6、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需由该宿舍同学均摊。

7、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8、为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者,将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9、其它情况退宿。住宿生因休学、转学、退学、开除等原因需要退宿,须持学生处的有关证明,办理退宿手续。

二、日常管理

1、未经学生处同意,任何人不允许私自调换住房和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不允许私自转让或转租床位。不私自留住他人。如需住宿,可以与学生处联系,经批准后,另行安排。

2、保持室内及门前卫生清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舍长的带领下,实行卫生值日制度,做好室内及门前卫生三包工作。

3、楼道实行24小时无垃圾制,室内垃圾一律直接倒入楼道垃圾桶内。楼道、室内不得停放自行车或摩托车。

4、严禁在楼内使用明火及燃烧物品。违者一经发现,除没收所用物品外,按处罚条例处理。若宿舍内存放以上禁用物品,一经发现以使用论处。

5、室内不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豢养宠物。

6、室内不存放过量现金及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要及时锁门,不将宿舍钥匙转让他人。

7、室内不准组织舞会,应保持楼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放音响和进行其他有碍别人休息的活动。为保持楼内良好的生活秩序,严禁吸烟、放鞭炮、摔瓶子、酗酒等有碍宿舍正常秩序的行为。

8、为美化环境,房间门窗和墙壁要保持整洁,室内外不准乱张贴。

9、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光盘、软件等,违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0、爱护各项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家具,不准随意拆卸电话等电器设备,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如有违反者,除按校纪处理外,按原价赔偿。

11、宿舍楼内要衣着得体,不准赤身裸体在楼道内行走。严禁在楼道内打排球、打网球、踢足球、滑旱冰、跳绳及进行其它体育活动。

12、节约用电,离室关灯、关电源。节约用水,用后关好水龙头,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服及其它物品。13、宿舍内禁止一切经商行为。

14、严格作息时间。

15、宿舍楼内实行封闭管理,24 小时设有门卫值班。

16、值班管理人员有权检查进出宿舍楼人员的证件。一切工作人员及学生亲属进楼要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17、宿舍管理人员因检查宿舍卫生及防火安全或维修等公事进入宿舍内须两人以上。

18、值班管理人员要保管好安全门的钥匙,遇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打开安全门,并指挥同学有序疏散。

19、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的不良行为。

20、住宿同学不准随便在他人宿舍过夜。

21、增强消防意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点蜡烛、使用酒精炉等有明火的器具),更不准将焚烧的纸张和杂物等顺空抛下;严禁使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电器;台灯必须放在桌面上使用,严禁擅自拉电线;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

22、学生有权制止任何人的各种违纪行为,遇有坏人侵扰、偷盗、破坏等情况,要敢于斗争,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或值班员。

23、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并进行检查。

学生处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行为表现定期通知所在班级,作为德育综合考评、评优的依据,并纳入学生的年度操行评语。违反以上规定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要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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