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有关学校:
为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蚌教人 (2023) 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集中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校上报的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名单,具体见2023年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名单(附件2)。
二、培训时间与报到时间
(一)培训时间
第二阶段集中培训计划利用周末的时间,从10月14日开始培训,共计8天时间。相关培训工作安排由班主任具体通知。
(二)报到时间
幼儿园班、小学班新任教师于10月14日8点15分前到达培训地点签到、领取培训材料:初高中班新任教师于10月14日14点15分前到达培训地点签到、领取培训材料。
三、培训地点
幼儿园班:蚌埠六中一楼阶梯教室(胜利中路10号) ;
小学班:蚌埠新城实验学校中学部三楼大礼堂(荆山路592号) ;
初高中班(含中职) :蚌埠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胜利路152号)。
四、相关要求
1.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结果涉及转正定级、初级职称认定等工作,有关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将培训通知转达到各参训教师,督促新任教师按时参训。
2.无故旷课半天,或请假超过总课时五分之一者,视为年度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认定学时。
.三县高中(中职)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4.培训场地停车位有限,请各位参训教师绿色出行:培训场地提供桶装纯净水,请各位老师自备饮水水杯。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继线教育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