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21 14:16 来源: 怀远县第二中学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安徽省怀远第二中学

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学习压力,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和关于印发《蚌埠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怀远二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

  长:常合巧  冯国瑜 

副组长:卢新怀  李保彬  金本旭

  员:    彭仙群  毕何勇  贺浩  黄培培

三、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由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在班级内公示3天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2、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审核由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3、由学校领导班子、学校资助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认定程序

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1、学校于每学年开学时,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认定工作。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对照本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对象名单,在班级内公示3天后由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和班主任签字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公示结果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经审批确认后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资助待遇。

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定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20247-9

  教务处组织召开班主任会议宣讲文件并通过班主任下发相关文件到班级。利用校会、家长会、宣传栏、班会等各种手段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及方案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把这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

2、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20249月3日--101日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提出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并于108日前将拟资助名单、纸质材料交到资助中心

3、学校审核与结果公示:202410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申请条件对上交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和评定,确定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评选细则

1、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怀远二中在校、在读、在籍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①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②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③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⑤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⑥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⑦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2、评选名额与分配:

本学年全校名额582。第一批建档立卡学生75人,第二批507人。建档立卡学生75人本学期资助金额为1500元。

我校四类学生137人中除去建档立卡75人后,还有低保54人,孤儿2人,残疾6人(共计62人),第二批507人的一档62人中享受资助,按上级要求,这43人必须享受一档资助。507人中,一档135人,二档210人,三档162人

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1000-3000元范围,资助分为1-3档,具体标准为1档3000元、2档2000元、3档1000元,每学期发放各档的二分之一,各年级组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定。

具体人数为

高一年级191人(其中3000元67人,2000元70人,1000元54人)

高二年级197 人(其中3000元73人,2000元70人,100054人)

高三年级194人(其中3000元70人,2000元70人,1000元54 人)

3、申请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提供身份证正反复印件2份

4、受助学生班级需以下材料:

1)受助学生班级评议记录

2)受助学生班级受助学生信息(电子与纸质材料)。

七、助学金的发放

确定的受助学生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怀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八、档案管理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助结果汇总表、助学金发放表等资料集中整理,分年度归档备案(保存5年以上)

九、监督与检查

怀远二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0552-8312550、0552-8315930

                                    怀远二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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