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三中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1. 课前安全检查:体育课前,教师应对场地、设施和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2. 学生着装要求:学生上体育课时,着装要适宜运动,穿运动服、运动鞋,不佩戴与体育课无关的物品,如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锐、硬质物品等。
3. 学生病史告知:学生应主动向任课教师告知既往病史,以便教师做出合理的教学安排,避免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4. 安全教育:教师在课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解活动要领,做好示范和指导工作,并做好防护措施。
5. 禁止危险活动:教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也不得离开教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6. 意外事故处理:在体育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责任。
7. 运动量控制:在参加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训练项目时,教师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适当地控制男女学生的运动量,全程做好学生安全监管工作。
8. 全校性体育活动:全校性的体育活动要加强保卫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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