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三中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2 11:45 来源: 怀远县第三中学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和《关于印发蚌埠市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教资(2018)9号)文件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学习压力,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怀远三中秋季学校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赵兴 葛浩

副组长:钱文锋

组员:刘帅 汤雷 柏树凯 常兆富 张祎 姚芳 纪光 王伟田 蒋凤营 陈大鹏 杨全永 范庆楠 房剑 马素萍 田万保 盛国庆 魏东方

二、资助经费提取

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按3%提取专项资助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在经济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为今后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学校财务账目中应反映专项资助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三、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资助工作的组织管理

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由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在班级内公示3天后报各年级部审核。

2、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认真核对各年级部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提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校内资助学生名单,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资助形式

1、学费减免:对于上级部门认定的农村独(双)女光荣户家庭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

2、校内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的补助。

3、校内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发给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4、特殊困难补助:对上级部门认定的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

六、认定程序

1、秋季国家助学金完成后,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详述家庭经济状况。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提交《怀远三中校内资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怀远三中校内资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对照本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在班级内公示3天后由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和班主任签字报年级部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要认真核对各年级部上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4、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公示结果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对象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

5、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调查研究后,根据情况作出资助的决定,并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资助评选程序

1、评选条件

1)怀远三中在校、在读、在籍学生;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评选名额与分配

1)学费减免36人30600元。主要对象怀远县农村独(双)女户(参照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文件)。

2)校内助学金138人47400元。主要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023级在校在籍在读学生设置助学金名额46人共15800元,其中一档20人、二档26人;标准一档400元、二档300元。

2022级在校在籍在读学生设置助学金名额46人共15800元,其中一档20人、二档26人;标准一档400元、二档300元。

2021级在校在籍在读学生设置助学金名额46人共15800元,其中一档20人、二档26人;标准一档400元、二档300元。

(3)校内奖学金60人21000元。主要对象品学兼优的学生。

2023级在校在籍在读学生设置奖学金名额20人共7000元,其中一档10人,二档10人;标准一档400元,二档300元(参考本学期质量检测成绩及平时成绩)。

2022级在校在籍在读学生设置奖学金名额20人共7000元,其中一档10人,二档10人;标准一档400元,二档300元(参考本学期质量检测成绩及平时成绩)。

2021级在校在籍在读学生设置奖学金名额20人共7000元,其中一档10人,二档10人;标准一档400元,二档300元(参考本学期质量检测成绩及平时成绩)。

4)特殊困难补助3人7050元。主要对象上级部门认定的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3、申请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怀远三中校内资助申请表》;

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摸清本班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要倍加关心,及时上报,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流失一个学生。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年级部要认真审核各班上报的资助对象,对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

3、工作人员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由学校予以查处。

4、获得资助的学生,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端,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将视情节情况,给予取消资助资格处理。

、学校资助金发放

确定的受助学生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银行将学校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上。

 、档案管理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批表、受助结果汇总表、助学金发放表等资料集中整理,分年度归档备案。

十一、监督与检查

怀远三中学校资助认定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0552-8051533

 

                                怀远三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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