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三中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各科室、各年级: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怀远三中2024年3月1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怀远三中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
原《方案》中
二、系数确定:
3.班主任工作量为0.5 系数,年级组长与班主任相同,学科部主任为0.3,备课组长为0.2,以上工作量系数就高不重复计算。
(1)“年级组长”,修改为“年级部分管领导”。
(2)“工作量系数就高不重复计算”,修改为“工作量系数根据实际工作累计计算”。
二
原《方案》中
二、系数确定:
4.职能部门工作量为0.25系数,教务员政教员资助员报账员为0.2。
(1)“教务员政教员资助员报账员”,修改为“教务员政教员资助员报账员等”。
(2)职能部门由于工作调整,此项删除。
三
原《方案》中
三、行政、后勤和教辅等人员的奖励:
行政人员和补习班教师按平均数发放;兼职人员就高不就低;产假人员按80%发放,超假的按50%发放。
(1)“行政人员和补习班教师按平均数发放”修改为“行政领导,工作量不满当年上级核定的绩效金额平均数的,依平均数计算;超过平均数的,依实际工作量计算。”
“补习班教师,年度涉及三中的,三中工作量依实际工作量计算,补习班依当年上级核定的绩效金额平均数一半计算。整年度在补习班的按当年上级核定的绩效金额平均数发放。”
(2)“兼职人员就高不就低”修改为“兼职人员工作量系数根据实际工作累计计算”。
(3)“产假人员按80%发放”修改为“合规定的产假人员按100%发放”。
(4)“超假的按50%发放” 修改为“请假按照政策处理,到岗不勤者按5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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