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20 来源: 怀远县供电公司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本年度报告由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 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企业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企业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ahhy.gov.cn/zfxxgk/public/column/25061?type=4&catId=18183079&action=list)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地址:蚌埠市怀远县榴城路180号308室,联系方式:0552-2887558,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紧紧围绕电力服务民生这一核心,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尤其注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收费标准公开、重大项目进展等。本年度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共计发布主动公开企业信息74条,其中:供电公司基本情况1条、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20条、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13条、供电质量和“良率”情况9条、停限电有关信息15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4条、服务承诺及服务电话7条、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1条、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渠道兼顾公司对外公开网站,及时准确地反馈申请人合理诉求,切实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2023年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未收到企业信息公开申请

(三)企业公开信息管理

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所有发布信息都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完整,且与政府的政策和立场一致。对于涉及机密或敏感信息的内容,需特别说明审核的标准和过程。发布内容经过了细致地审查和修改,确保其内容清晰、准确。同时,为了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内容,应提供专业的解读,包括对标准的解读、对文件涉及问题的解答等。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指导公司系统所属基层单位切实做好停限电、可开放容量、供电质量和“两率”等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实效性。其中主动公开目录调整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最新要求编制,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梳理,确保信息的分类合理。

(五)监督保障

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在各方平台通过具体信息数据展示供电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和用电客户可以及时了解公司各项工作动态,有利于供电公司接受全社会对相关工作的监督和建议。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企业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企业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企业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企业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企业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停限电信息发布不及时或因故取消,在政务公开平台更新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关于公司负责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较少,有时无法准确有效解答来访人疑问或提供有效引导。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及时核实停限电信息发布节点,督促相关部门在固定时间上报有关信息并及时同步至政务公开网站,避免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及时导致的投诉等问题。二是向负责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宣贯优质服务意识,加强专业素质教育,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准确有效的解决诉求。同时注重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性,在思想上强化该工作的严肃性、敏感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生了较大变化,国网怀远县供电公司在按新要求落实更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根据变化内容在优质服务等信息更新方向上做出调整,确保公司信息动态与政务公开工作保持高度一致,在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在重点工作方面,怀远首座一键顺控智能站——110千伏东庙变竣工投产,35千伏园区开闭所带负荷运行,河溜变10千伏开关柜改造及35千伏分段改造工程如期完工,110千伏龚王输变电工程提前开工公司多措并举持续强化工程高质量管理建设,为怀远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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