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依法执业自查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09:59 来源: 怀远县人民医院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医院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规范医院执业行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0]18号)以及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成立怀远县人民医院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执业自查管理日常工作。

依法执业自查管理领导小组

 长:孙敦可

副组长:侯    褚永光   张传伦

 员:杜    谢万树  朱传同      刘玉洁  

  王桂兰           常先平  

魏洪权      李怀亭  崔海洋      

葛平刚  武艳丽  年秀梅  宋明娟  王曼曼  

李继胜      李继松          

张春凤  肖开东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

护士长(副护士长)

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谢万树任办公室主任,徐强、葛平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崔海洋、芦亚丰、孙琳、王曼曼、赵银银、张静、陈雅婷、关茜、汤琳为办公室成员。

依法执业自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拟订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和年度计划;

2、组织医院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

3、组织开展医院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活动;

4、对医院各部门落实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5、对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6、制止、纠正、报告医院违法执业行为;

7、督促落实医院依法执业整改措施;

8、编制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年度总结,定期公开依法执业自查整改情况;

9、对医院自查发现的依法执业问题提出奖惩意见;

10、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自分管的科室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监管、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到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公室汇总。

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按照依法执业自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开展日常工作。

2、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完成医院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怀远县人民医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