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依法执业自查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医院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规范医院执业行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0]18号)以及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成立怀远县人民医院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执业自查管理日常工作。
依法执业自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孙敦可
副组长:侯 琴 褚永光 张传伦
成 员:杜 成 谢万树 朱传同 邵 美 刘玉洁
顾 冉 王桂兰 李 芸 汤 涛 常先平
魏洪权 吴 涛 李怀亭 崔海洋 徐 强
葛平刚 武艳丽 年秀梅 宋明娟 王曼曼
李继胜 孙 思 李继松 孙 艳 陈 燕
张春凤 肖开东 梅 松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
护士长(副护士长)
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谢万树任办公室主任,徐强、葛平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崔海洋、芦亚丰、孙琳、王曼曼、赵银银、张静、陈雅婷、关茜、汤琳为办公室成员。
依法执业自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拟订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和年度计划;
2、组织医院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
3、组织开展医院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活动;
4、对医院各部门落实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5、对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6、制止、纠正、报告医院违法执业行为;
7、督促落实医院依法执业整改措施;
8、编制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年度总结,定期公开依法执业自查整改情况;
9、对医院自查发现的依法执业问题提出奖惩意见;
10、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自分管的科室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监管、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到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公室汇总。
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按照依法执业自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开展日常工作。
2、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完成医院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怀远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