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医院依法执业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5-01-09 10:05 来源: 怀远县人民医院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服务技术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个人自愿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具体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依法执业,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2、坚持廉洁行医,不收受患者和患者家属的红包、礼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廉洁自律,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药品回扣。

3、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坚决抵制为患者提供超范围、超能力服务,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医嘱、处方管理制度,不非法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4、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从领导,接受检查、监督和管理。

5、严格遵守十八项核心制度,树立大局意识,科室、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勇于担当,不推诿,不扯皮。

6、坚决抵制非法人体器官移植行为,绝不组织和参与非法人体器官移植,绝不组织和参与非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麻醉、护理等工作。

7、坚决抵制非法人体器官移植行为,绝不为非法人体器官移植提供移植场所、进行移植配型检验,不向非法人体器官移植活动提供配型检验结果。

8、坚决抵制非法人体器官移植行为,不向非法人体器官移植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9、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正确使用文明用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的现象发生,落实“首问、首诊、首办”负责制,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10、在完成常规医疗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扎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下乡要有内容,有实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真实做好各项工作不允许弄虚作假

11、加强三基训练,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2、如因本人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1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单 位(印章):

 

承诺人(签字):

怀远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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