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怀人医字〔2020〕47号
怀远县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营造健康优美的医疗服务环境和树立医务人员良好现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现将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的
通过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作为人类健康使者,医护人员应带头戒烟、不吸烟,自觉维护空气的清新,以实际行动传播文明、健康意识,为病人及其家属树立禁烟控烟的良好榜样,引导病人增强健康、文明意识,以此降低公共场所的吸烟率,减少烟草烟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为病人和广大群众营造舒适的医疗卫生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成立医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敦可
副组长:张传伦、褚永光
成 员:徐 刚、杜 成、谢万树、朱传同、邵 美、李 芸、王桂兰、汤 涛、刘玉洁、江 泓、高贵美、陈明亮
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杜成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控烟巡查小组
组 长:杜 成
成 员:李怀亭、李继松、赵 军、赵 倩、蒲 涛、贺万江
职责:负责制定创建无烟医院活动计划、工作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落实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控烟工作具体分工
1、医院领导小组分组负责定期督查控烟工作执行情况;对控烟工作开展好的科室和区域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执行差的科室和区域进行通报批评处罚。
2、全院所有公共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科室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为组长,科室成员为组员的控烟管理小组,各控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控烟管理制度,规划出无烟区和专门吸烟区,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开展控烟管理工作。
3、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4、各科室分别开展控烟工作。
5、总务科、行风办、保卫科负责公共场所内对吸烟人员的劝阻制止,以及在劝阻过程中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协调保障工作。
三、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1、医院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无烟医院活动的组织、宣传、管理、考核等项工作
2、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区域及所在楼层的控烟监督管理工作。
3、统一在医院的主要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在门诊候诊大厅、接诊室、病房走廊、手术室、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等处张贴悬挂禁烟标志,医院室外环境配置“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语标牌。
4、通过橱窗、例会、医院工休座谈会等形式向全院工作人员、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将“吸烟与健康”相关内容做为主题,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5、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主动向病人及家属口头宣传吸烟的危害性,积极劝阻在控烟区域内吸烟。
6、每年为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安排“吸烟危害性与戒烟方法”等知识讲座,新职工上岗前安排控烟教育培训。
7、院内禁止放烟具物品、食堂禁止出售香烟,禁止悬挂、张贴有关香烟的宣传广告。
四、活动要求
1、凡有病人及其他服务对象出入的各诊疗室、检查室、候诊大厅、病房、走廊和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均划定为禁烟区。
2、院领导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带头在公众场合不吸烟,将控烟行动落到实处。全体员工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创建“无烟医院”活动的氛围。
3、控烟巡查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中。
4、科室控烟管理小组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室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病人或家属吸烟要及时劝阻、制止,保证控烟区内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
5、医务工作者带头控烟、戒烟,做到穿工作服时不吸烟,不接受病人及其他服务对象的敬烟,并主动向病人及其他服务对象进行控烟宣传。
6、总务科、行风办、保卫科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院内日常巡管,及时劝阻吸烟患者或家属。全院职工有责任制止所发现的吸烟行为。
五、考核办法
控烟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科室巡视,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1、禁烟区域内所在负责科室工作人员吸烟,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并扣3分;发现三次以上,该科室不能评为无烟科室;
2、禁烟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吸烟,每人次扣所在负责科室1分;有烟具的,除没收烟具外,扣所在负责科室3分;
4、禁烟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吸烟每人每次扣所在负责科室1分,每发现1枚烟蒂扣所在负责科室0.1分;
5、累计扣分达到25分,该科室不能评为无烟科室。
6、凡出现集体吸烟的科室,扣除该科室当月奖金。
7、在大型设备、精密仪器的科室内吸烟者,违者一次罚款500元。出现火灾及重大事故者,一切责任、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发现有正在吸烟的外来人员,本医院职工有劝阻的权利和义务,对此现象视而不见的其所在责任科室一次罚款50元。
9、医院全体职工(包括进修和其他临时工作人员)应带头禁烟,不得在禁烟区吸烟,违者一经发现,控烟巡查小组及时记录,每发现1次吸烟者,扣当事人50元,发现2次吸烟者,扣当事人100元,发现3次吸烟者,扣当事人200元,从当月绩效奖中扣除。在科室内发现烟头,每颗烟头罚款10元,以此类推,从当月绩效奖中扣除。发现患者或其家属吸烟者所有医务人员有义务上前劝阻,如发现患者在医生或护士面前吸烟未劝阻者,对当事医生或护士罚款20元,从当月绩效奖中扣除。
10、控烟巡查小组接受院内职工举报、需要图片或者视屏证明,一经认定奖励给举报人所罚款项一半。
11、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积极戒烟,对成功戒烟和创建无烟医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了你和身边的同事、病人的健康,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劝阻吸烟者自觉戒烟,或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还大家一个清新、舒适、整洁的就医和办公环境,真正把我院建设成为无烟医院。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