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收费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21:22 来源: 怀远县中医院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5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成本核算情况,现就病案室病历复制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病案室提供病案检索,病历复印等服务,均属病历复制事宜,可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2、收费标准核定:

    病案检索      免费

  病历复印     10/份(常规客观部分)

3、所收费用需按规定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

4、病案室及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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