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做好医共体内双向转诊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医共体建设,实现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业务联动、资源共享、疾病延伸诊治的机制,特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详见附件1,现要求各科室及医共体成员单位做好上转下转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凡是医共体成员单位上转至我院的门诊及住院患者,由转入科室接收医师详细填写上转登记表(附件2),不可空项,上报至医务科(或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工作群)。
2、凡是符合下转指针的患者,由床位医师与患者沟通后下转至医共体成员单位,凡住院下转患者在病案首页“离院方式”选项中,填写“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代码为3),且在出院小结上注明转诊至相应卫生院进行进一步诊治。最后由床位医师打印病案首页以及出院小结,并填写下转登记表(附件3)一并交至医务科。
3、关于上转下转相关联络员通讯录详见附件4,请各位负责转运的同志务必事先联系并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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