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落实和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意见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18-03-16 00:00 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3月14日至15日,农委通过OA系统,征求各乡镇及县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人社局、供销社、公共资源交易局、金融办、人行、目标办等单位意见,县金融办、县供销社提出修改意见,农委进行了修改完善,其它单位无意见。

金融办提出建议:

3、强化政策支持。责任单位改成:县财政局、县农委、县金融办、县信用办

4、加强督促指导。牵头单位应该为县农委。

供销社提出建议:

1、在指导思想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发展)建议改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质量发展、绿色发展)

2、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中,(对50亩以上适度规模流转)建议改为(对100亩以上适度规模流转)

农委结合实际,对所提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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