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汽车零部件产业投资政策的通知》(怀政办〔2021〕6号)。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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