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检验检测收费优惠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皖发〔2022〕8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要求,为落实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对个体工商户送检样品在2022年内给予检验检测费用10%—50%优惠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推动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优惠政策。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和全省各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学习,领会政策要义,明确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时限、幅度,认真落实有关检验检测收费优惠政策。在2022年内,全省范围内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对个体工商户的送检样品给予检验检测费用10%-50%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各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在2021年收费标准基础上自主确定,优惠期限至2022年底。
二、强化协同配合。全省各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积极履行收费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收费优惠政策。各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督促所属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严格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各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引导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强化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监管,推动落实相关减负政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全面摸清底数。省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本部门所属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情况,摸清底数,加强信息沟通和统计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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