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3号议案的答复
关于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3号
议案的答复
王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区建设充电桩,解决电瓶车“飞线”充电的议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容易引起电气线路火灾,临时电线拉进拉出,暴露在室外风吹日晒,易造成绝缘体磨损和老化,导致线路漏电、短路尤其在雨天,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为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我局将结合财政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规划导向支持
加强发展规划引导。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考虑、科学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怀远县发展实际并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改造实施方案,配合主导部门在新建或改、扩、已建小区增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科学合理的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对于属地乡镇镇政府可以根据其乡镇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规范辖区内小区充电装置管理。
二、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政策,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资金以及相关产业专项建设基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给予支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高静
联系电话:8216907
怀远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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