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怀远县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14日
怀远县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的机动车,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引发交通事故多,安全隐患大。目前我县“变拖”已被确定为蚌埠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为深刻汲取“5.12”温岭市、“9.4”黑龙江省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消除我县“变拖”安全事故隐患,预防较大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2019〕59号)精神,结合我县“变拖”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存量“变拖”管理,加快存量“变拖”报废淘汰,确保全县“变拖”按时清零。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变拖”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存量“变拖”安全检验关,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加速报废淘汰到期“变拖”,力争2022年底全县已报废的“变拖”不再上路运行,全面退出市场运营。存量“变拖”纳入依法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贯彻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找准方法、突破难点、化解风险,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有关单位依据工作方案,进户见人进行政策宣讲,鼓励车主主动、提前报废。
(二)发布公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内容,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发布。
(三)核查清理。对全县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有关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按照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三个一致”要求,逐台核实,摸清变型拖拉机牌证、报废、灭失、在用及参检等情况,完善相关档案,建立台账信息。对于初始注册登记日期显示超过12年的“变拖”及时公告注销。同时停止车辆年检等各项业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四)集中攻坚。
1. 集中攻坚,打非治违。
(1)加强路面执法管控。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每月开展2次以上农机道路交通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的无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变型拖拉机,对查获假牌、套牌、伪造变造登记证书和牌证的,一律予以收缴,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已注销登记仍上道路行驶的“变拖”,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拆解。严查严处“变拖”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2)严格落实禁行限行区域。结合实际,划定“变拖”交通禁行范围,禁止变型拖拉机驶入主城区;在交通情况复杂、人车流量大的集镇学校及周边区域和路段,对变型拖拉机采取禁行、限行措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社会化机车检测机构的执法检查,对弄虚作假违规检测“变拖”行为从严从快处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涉及“变拖”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5)严格查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6)加强涉及“变拖”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群众信访工作,疏导化解矛盾,做好维稳工作。(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2. 限期淘汰,消化存量。
(1)加强安全技术检验。严格落实变型拖拉机“一年两检”的检验规定,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落实检验的技术规程和质量要求。严格落实技术安检的“六见面”要求,即:见车、见证、见人、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章无事故证明、见交强险、见检测报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2)强化信息联动互通。县农机部门每月向县公安交管部门通报逾期未检的变型拖拉机的相关信息,县公安交管部门每月向农机部门通报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违章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3)严格报废淘汰规定。对以下变型拖拉机实行强制报废:装用单缸发动机的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满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满12年;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立即停止办理检验服务,通知“变拖”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变拖”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农机部门及时公告其“变拖”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总结提升。认真总结“变拖”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检查评估“变拖”安全隐患消除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后续长效管控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鉴于“变拖”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变拖”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成立“变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落实责任。加大“变拖”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对“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和要求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细化举措,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围绕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研究细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附件:怀远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怀远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瑞林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宋玉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伦正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孙 飞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屠 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邵 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朱咏君 县财政局局长
常兆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 凯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艮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冰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汪丽丽 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宋玉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周名灯、县农业农村局耿军晋、县农机安全检验中心纪占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赵伟为办公室副主任,县农机安全检验中心承担具体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