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卫健委2022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3-02-08 08:42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2年,卫健委共收到直达资金9382.1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684.1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445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14万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939万元。

一、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684.1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1346号)文件,下达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5461万元;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1347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配套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397万元;2022年6月17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643号)文件下达我县公共卫生中央清算补助资金660.1万元,省级配套补助资金166万元,全年共下达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684.1万元。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包括居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以及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健康素养促进等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该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管理办法,已支出6435.35万元,结转1248.75万元,2023年待项目考核后,将作为清算资金下拨各项目单位。

二、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445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1346号)文件,下达我县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230万元;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1347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配套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90万元;2022年7月7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2】741号)文件下达我县公共卫生中央清算补助资金110万元,省级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全年共下达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445万元。

资金已全部专项用于对奖扶、特扶对象的补助。项目资金结余0元。

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14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1346号)下达我县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324万元;2022年6月17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643号)下达-10万元,2022年共下达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14万元。

项目资金已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补助,重点支持各公立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口腔科、精神专科建设,推动电子病历信息化等互联互通。用于促进“千医下乡”、跨省异地就医 管理、医疗服务社会信息公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标监测评价、落实年度医改重点工作、推广三明经验、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项目资金结余0元。

四、基本药物补助资金939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1346号)下达我县基本药物补助资金847万元;2022年6月17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643号)下达92万元,2022年共下达我县基本药物补助资金939万元。

按照《安徽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该资金已全部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结余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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