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度“糯稻产业+金融+科技”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怀远县2022年度“糯稻产业+金融+科技”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日
怀远县2022年度“糯稻产业+金融+科技”发展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结合全县糯稻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怀远县2022年度“糯稻产业+金融+科技”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资金安排
省下达的“特色产业(糯稻)+金融+科技”发展试点项目资金1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支持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科技支撑方面的资金不低于试点资金的50%;用于支持糯稻产业发展必要的基地建设方面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试点资金的30%;其余资金重点用于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和和宣传推介,以及销售渠道建设和维护。
二、扶持对象
在怀远县域内从事糯稻全产业链生产,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糯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资金及奖补标准:总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按符合条件主体投资总额所占比例分配奖补资金,每个糯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奖补比例最多不超过总投资的30%,且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
奖补条件:基地须集中连片种植糯稻2000亩以上,自主生产经营,农田水利设施完善,实施生产关键技术,对基地2022年新增仓储、晾晒、病虫害绿色防控设施设备、农业物联网、农业数字化应用等配套设施设备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补,获取过上级奖补资金的设施设备不再纳入奖补范围。
(二)支持糯稻精深加工
资金及奖补标准:总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50万元。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奖补比例规定以及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中关于农产品加工设备奖补比例规定,按符合条件主体投资总额比例分配奖补资金,每个糯稻加工企业奖补比例最多不超过总投资的30%,且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
奖补条件:糯稻加工企业在建设标准化厂房、车间、仓库的基础上,对2022年新建糯米及糯米制品生产线或新增提升产品品质加工设施设备总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予以奖补,获取过上级奖补资金的设施设备不再纳入奖补范围。
(三)开展市级以上糯稻加工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资金及奖补标准:总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奖补条件:市级以上糯稻加工龙头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贷款,贷款用途为糯稻生产经营;2021-2022年期间,单笔贷款300万元以上;按符合条件主体贷款利息总额比例分配奖补资金,每个申报主体贷款贴息金额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50%;每个申报主体贴息奖补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支持糯稻产业农业保险
资金及奖补标准:总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奖补条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糯稻投保面积在1000亩以上;每家奖补金额不超过一年农业保险总保费的10%。
(五)支持品牌培育、宣传、推介和质量认证
资金及奖补标准:总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奖补条件:在新媒体、电视台、高铁、地铁、高速公路等媒介开展“怀远糯米”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的,按实际金额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县域内糯稻加工产品参加各级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会,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造全省农业产业化先行军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秘〔2019〕88号)予以奖补;糯稻产品当年新增农业“三品一标”认证的,依据省、市、县有关品牌奖补文件规定予以奖补。
四、奖补程序
(一)自主申报。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自主申报奖补项目。申报材料要求:糯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糯稻精深加工项目需提交农业财政标准文本、项目审计报告、相关票据;糯稻加工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须提交农业财政标准文本、项目审计报告、贷款合同、利息单;糯稻产业农业保险需提交保单和交款票据;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须提交合同、票据;新增“三品一标”认证须提交相关证书及奖补申报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
(二)材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议。
(三)核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成立验收组进行审核、验收。
(四)公示拨付。对通过验收拟拨付项目资金的,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建立糯稻产业发展与金融、科技资源的利益链接机制和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
(二)严格绩效评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取得预定实效。
附件:1.怀远县“糯稻产业+金融+科技”发展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附件1
怀远县2022年度“糯稻产业+金融+科技”发展
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瑞林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宋玉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咏君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宫中利 县科技局副局长
周 帅 县财政局副局长
梅长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梅长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文号
项目申报日期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
制 |
安徽省财政厅 |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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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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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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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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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资 必要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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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市 场 分 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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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6 建 设 方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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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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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 资 构 成 |
项目实施内容 |
金 额 |
其中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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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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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9 效 益 分 析 |
示范 带动 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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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环境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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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收入、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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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项目 单位 责任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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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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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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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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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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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二、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主审专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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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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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A) |
中(B) |
差(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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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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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单位状况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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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必要性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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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前景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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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生产建设条件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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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方案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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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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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构成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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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务效益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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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示范带动作用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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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态效益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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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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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评 审 专 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专业 |
专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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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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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项目审核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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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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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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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园区)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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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