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企优环境”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01 09:45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切实做到为企优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和《怀远县2022年第四季度为企优环境评价情况通报》,县目标督查考核中心采取普查和抽查,实地督查与电话督查相结合的督查方式于2023214日至21日对涉及17项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企业诉求办理涉及单位及县工商联2023为企优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涉及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为企优环境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紧盯工作目标,成立工作专班,责任到人,及时了解跟进2023年新制定的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开展走访工作,收集企业诉求,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


保障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一)17项重点指标

督察组采取普查方式实地督查了县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法院、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数据资源局、市场管理局10家单位承担的17项重点指标提升工作。10家单位均成立推进工作专班,且正在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接2023年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县住建局、发改委、供电公司、法院、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管理局7家单位初步制定了提升指标阶段性工作计划;县发改委、税务局、供电公司、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资源局、市场管理局8家单位梳理了上年及今年工作中存在堵点、难点,制定了问题清单。

(二)企业诉求办理

企业诉求办理共抽查22家单位,其中实地督查18家单位电话抽查4家单位。抽查的22家单位以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多种方式开展了20231月份企业走访工作。截止督查时,部分单位2月份还未开展企业走访;县住建局(0/2)、税务局(2/5)、人社局(4/5)、数据资源局(0/1、民政局(0/1)、残联(0/1)、包集镇(1/2)、榴城镇(0/38家单位2月份为企服务平台录入任务数未达要求。

(三)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县工商联)

县工商联确定2023年民营企业调查点共计40家,目前全部明确包保责任人,并进行了分工。2023111日,召开了一次企业政策宣讲活动,会上对我县40家调查点企业进行政策培训。县工商联已成立2023年工作专班,近期将正式行文,并积极推进一季度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等待观望思想仍然存在。目前,2023年省、市对营商环境17项重点领域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处于征求意见阶段,部分单位等待观望思想重,立足推进当前工作不足,主动研究考核问题不积极。截止督查时,县住建局、税务局、人社局、数据资源局市场管理局5家单位还未开展2月份企业走访。

(二)专班人员调整不及时。牵头单位大部分沿用2022年成立的专班,其中县供电公司、教体局、住建局部分人员已调整,但专班人员至今未做调整。涉及单位思想不重视,作风不扎实,责任不明确。

(三)协调配合能力还需提升。督查中县住建局反映其牵头指标涉及多个部门,且涉及部门对工作不重视,提供材料不积极,影响市考核资料报送。牵头单位协调能力和配合单位重视程度都有待提升,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四)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较少。截止督查时,抽查的22家单位形成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较少,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拿地办证)、人社局(为企招工)、发改委(推进中小企业入库)提供了可加分典型案例,占抽查单位的13.6%

三、工作要求

(一)建制度、明职责,不断提升工作力度。各牵头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为企优环境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强化组织领导,牵头单位把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专班推进,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把为企优环境考核工作抓实抓细。

(二)定举措、找难点,持续提升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对照市、县工作任务,制定提升指标任务的具体计划,认真梳理指标任务存在堵点、难点问题,做到把谋划做到前面、把问题考虑到前面、把名次提升到前面。

(三)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各牵头单位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常态化走访企业,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为企办实事、解难题,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让企业了解知晓解决问题过程,切实提升企业的满意度。

(四)强对接、重协调,努力提升我县位次。各牵头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之间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与省、市部门对接,及时掌握考核的方式方法及排位,并努力争取提升我县位次,为怀远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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