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21-09-07 14:51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纲要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战略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环境和内外条件的深刻变化,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怀远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乡面貌发生巨变、对外影响持续扩大、群众生活大幅改善、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就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人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推进,人事考试安全运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区域性、行业性集中风险不容忽视;社会保障体系在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有待加强,征缴扩面空间缩小,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县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事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国情省情,解放思想、主动作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不断开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为开创新时代美好幸福怀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支撑和保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供给,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补齐短板、化解矛盾。

——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实现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到十四五期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万人。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做大做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队伍。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更加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更加优化。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差距逐步缩小。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到十四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积极落实国家政策,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继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6%以上。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成覆盖城乡、标准统一、内外协同、方便快捷的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基数

2025年目标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5.30.85

4.50.9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3.15%

<4%

预期性

3.失业人员再就业率(%

90%

9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5

6

预期性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35

4

约束性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3

5

约束性

、劳动关系

 

 

 

7.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2%

95%

预期性

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60%

预期性

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2%

>92%

预期性

1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96%

>96%

预期性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推动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一节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劳动参与率,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强化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建设,完善就业考核工作体系,把就业成效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重点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节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

第四节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第五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重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形成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政府、协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六节  强化职业培训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市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推动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培训需求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实行免费职业培训。

第三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鼓励积极参保,持续参保。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先保后征原则,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积极推进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实施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制定覆盖范围,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第三节  建立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健全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第四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推动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精算平衡,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强化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第四章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战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导向,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第一节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和岗位特点的评价方式;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完善职称评审办法,提升评价科学性。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不同地域间有序自由流动;提高基层人才收入保障水平,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和欠发达地区流动。强化体现人才智力价值的激励保障机制,创新知识、技术、技能、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探索采取人才期权股权激励方式,收益分配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战略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继续做好享受国务院、省、市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人选的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积极开展省、市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实施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管理体系。深化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创新激励机制,加大招才引才力度,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积极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符合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政策措施。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以提升职业技能为核心,建设工种相对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推进我县产业发展升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利用技能大师工作站,以一对一结对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并带动技能人才的素质提升,实现产业领域技能人才梯次发展。以提高质量和提升服务为重点,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试点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努力实现由扩大规模、注重质量到质量第一、兼顾数量的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提升服务品质转变,由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到突出社会效益第一转变。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和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建立新兴产业技能人才快速成长通道。

第五章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组织竞聘上岗。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分类考试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岗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强化考核结果使用;进一步探索建立我县公立医院创新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探索医共体建设、开发区人事管理办法。

第六章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健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信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缩小工资水平差距。

第二节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按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完善政策体系。

第七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创新和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治化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第三节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厘清层级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作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第四节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33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落实有关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责任和拖欠清偿责任,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改进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方式,发挥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畅通争议仲裁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推动实现农民工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计划

01

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开通农民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工资支付功能。

02

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

 

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推行企业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和延期支付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系统。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容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03

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逐步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将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成效纳入平安怀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04

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

 

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欠薪争议调解仲裁,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第五节完善劳动关系工作格局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教育引导,培育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文化。不断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发挥国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引领作用。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

第八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围绕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高效便捷的海外人才来鲁工作、出入境、居留管理服务,实施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

第二节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

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管理等为重点,研制一批地方标准,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科学确定各项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加快推进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的窗口服务品牌建设。

第三节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

推广互联网+”人社服务模式,积极配合全市加快与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等业务专网平台对接融合,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提升怀远人社移动平台等服务事项,推动实现业务网上办理、移动办理。深化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加快第三代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推进全市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深度融合,支持扩大秒办、不见面办理事项。推进人社大数据开发应用,深化养老待遇资格静默认证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实现待遇资格认证业务自动办理。建立纵深防护和协作运营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节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按照入口统一、业务协同、柜员经办、线上线下结合的原则,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一体化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工商、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实现政策制度一体化、业务流程一体化、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部门协同一体化,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在全省范围内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实施工作。

第五节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以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继续加强乡镇(街道)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业务经办能力,进一步理顺经办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改善服务环境、更新设施设备。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统筹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练兵比武、评比表彰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实施社会保障百千万人才工程,努力培养社会保险精算等专业人才。加强劳动关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办案需要充实增加仲裁员、调解员,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专业化建设。

第六节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对全县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分类施策,集中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就业人员实现转移就业,实现能转尽转;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培训,实现愿培尽培。以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努力实现贫困人口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强化贫困地区人事人才支撑服务,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加大对贫困地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九章强化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加强党的建设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托怀远人社微信公众号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各项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细化主体责任分工,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创建新时代沂蒙模范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拓展廉政教育渠道、形式和内容,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细则,防微杜渐、聚焦重点,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确保规划落实提供根本保证。

第二节推进法治建设

建立健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三节强化财政保障

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第四节加强统计监测

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工作体制,畅通数据采集渠道,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健全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

第五节做好宣传引导和科研支撑

将宣传工作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大力宣传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完善舆情应急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加强基层宣传工作,畅通基层宣传渠道。积极探索新媒体平台的推广和应用,构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全媒体宣传新格局。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为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

第六节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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