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关于加强乡镇预算科学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区):
根据县政府要求,现将《关于加强乡镇预算科学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审议讨论。修改意见可在原稿中予以标注(也可另附反馈意见),修改后的文稿或反馈意见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 年4月28 日下午下班前交送县财政局预算股,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来不及报送纸质材料的,可先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涛 电 话:821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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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加强乡镇预算科学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乡镇预算科学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怀远县财政局
2022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加强乡镇预算科学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增强乡镇预算管理统筹力度,硬化乡镇预算约束,提升乡镇保障能力,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镇财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乡镇党委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压实乡镇政府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精准度,维护预算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大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力度,精准投入、助力发展,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目标。
二、严格预算管理
(一)规范预算编制。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乡镇收支预算。乡镇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等因素,摸清财源底数,合理确定收入预期目标;根据本乡镇预期收入和县对乡镇转移支付规模,以收定支确定支出规模,不列赤字。要做实项目储备,依规将项目论证作为项目入库的必要条件,将项目入库作为安排预算的必要条件。县财政局要完善转移支付政策,将乡级转移支付、村级转移支付、优抚等体制补助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等测算数提前下达乡镇。乡镇要按下达数如实编列预算,不得虚列收支、增加规模,也不得少列收支、脱离监管。
(二)硬化预算执行。乡镇要加强组织收入分析,精准研判财源,规范征管行为,保障收入均衡平稳入库。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法定预算,确保无预算不支出。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省市县级专项补助乡镇的资金在年底未支出的,由县财政局统一收回。
(三)严控预算调整。乡镇年度预算批准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因发生短收或增支因素,打破年初预算收支平衡,确需调整的,在符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的前提下,根据乡镇财力情况,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按照预算调整程序进行审批。当年超收收入只能用于弥补赤字,原则上不能用于当年新增支出。
(四)强化决算管理。各乡镇每月要与县财政部门核对收入、财力及资金调度情况,确保资金调度数额准确、下达及时。乡镇要定期分析财政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收不抵支的乡镇,要通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增加收入等方式,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三、加大财力统筹
(一)加强政府资源统筹。乡镇要将闲置资产、国有资源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按规定处置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提高乡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二)加强政府资金统筹。允许乡镇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结合实际需要,在各支出科目或项目之间申请办理预算调剂。建立乡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收回机制,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补充本乡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级专项的结余资金,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收回县财政局,由乡镇统一提出盘活申请,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重新安排。加强往来资金管理,乡镇收到的往来资金要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不得将非税收入、政府债务、公益捐款等资金脱离预算管理。
四、强化支出保障
(一)强化人员保障。乡镇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及省市规定的工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社保、公积金、提租补贴等各项工资福利标准,足额编制年度人员支出预算,年中由县财政局统一打卡发放。乡镇人均奖励性绩效比县直单位提高20%。
(二)保证乡镇运行。乡镇要根据实有在职在编人数及编制内车辆数,按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足额编制年度公用运转支出预算,按照县直部门单位伙食费标准编制伙食费支出预算,按照委托协议约定付费标准编制物业管理费支出预算。严禁聘请第三方机构从事应由本乡镇工作人员承担工作,严控委托外包服务,聘用编外人员必须报县编办批准后方可纳入财政保障。乡镇要严格按照公用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实压降行政运行工作经费。
(三)兜底村级运转保障。乡镇要按照实有村干部职数编制村级组织运转支出预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卫健委等部门按月或季度核定村干部工资、社保,村级运转经费,计生专干工资,监事会经费等资金需求金额,县财政局按主管部门核定金额调度资金保障。 一组一会经费、民政协理员、综治协理员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乡镇实际需求从部门预算中安排保障。
(四)足额保障基本民生。乡镇要按照政策要求对低收入人群、优抚对象、独生子女家庭、退养民师、代课教师、同岗同酬退役军人等分项足额编制支出预算,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局等部门按月或季度核定资金需求,县财政局按主管部门核定金额调度资金保障。
(五)加强重点工作财力保障。按照“权责一致”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改厕、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配套资金,由县财政局全额予以保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信访维稳、综治、文明创建等工作,县财政局按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予以保障。建立奖补激励机制,秸秆禁烧、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县财政局按主管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予以保障。部门安排乡镇实施的重点项目,资产已移交乡镇和村的,项目运维费用由乡镇统筹安排。
五、推进绩效管理
乡镇要规范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健全“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防止财政资源配置环节和使用过程中的损失浪费。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面开展预算公开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县财政局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深化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加强对乡镇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打破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对绩效好的对乡镇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