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社系统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怀远县人社系统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行业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 |
2023年度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部门联合抽查 |
县人社局 |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
县域内存续企业 |
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
县人社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家以下的按3%比例随机抽取;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1.5%比例随机抽取;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10000家以上的按0.05%比例随机抽取。 |
2023年5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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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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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 |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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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 |
2023年度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行政许可管理情况联合抽查 |
县人社局 |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县域内经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及已进行分公司备案的单位、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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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5%比例抽查。 |
2023年5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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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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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业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 |
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
县人社局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
县域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已备案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活动的机构 |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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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牵头发起,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5%比例抽查。 |
2023年5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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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
社会组织检查。 |
备注:其他部门牵头发起的任务: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部门联合抽查,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统一发起,人社、商务按职责分工;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网络预约出租车),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公安、市场、人社、税务按职责分工负责;餐饮服务部门联合抽查,由市场监管部门欠条发起,人社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