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机构设置(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1-10 10:00 来源: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蚌办﹝2019﹞49号)和《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办发﹝2020﹞13号),各县区生态环境机构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名称规范为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住址制定本辖区的环境规划,制定落实本辖区的环境规划,制定落实本辖区的城镇生态环境规划及生态建设工作;承担落实国家、省和市减排目标的责任。

(二)负责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

(三)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源地监管、辐射安全监管;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承担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负责处理辖区内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污染事故处理。

(五)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提出处理建议。

(六)负责本辖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党政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众安全感工作、民族宗教、国防动员、政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办公用品采购、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工作。承担重要事项催办督办、公文流转办理、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环境年鉴、地方志(环保篇章)工作。承担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协调与会议纪要记录起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有局领导出席的专业性会议方案的审核。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催办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双拥、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创建、和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冠龙

联系电话:0552-80135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单制度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规划、政策、项目、区域空间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实施“三线一单”。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牵头负责排污许可核发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审核城市和乡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核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四送一服”和“千干扶千企”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朱杰

联系电话:0552-8019134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大气土壤自然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以及机动车船排气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气、噪声环境调查和大气环境形势分析,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建立对相关单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建立县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高污染燃料目录,科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移动源环保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承担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指标核算等具体工作。承担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谋划、筛选及资金分配工作。承担怀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省大气污染防治平台交办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牵头负责全县农村生活集中污水设施建设、运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等工作。配合上级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承担染污地块调查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指标核算等具体工作。协助做好本县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的谋划、筛选及资金分配工作。

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绿色发展等五大发展行动相关工作,承担县实施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核与辐射有关工作。参与相关核设施、辐射源和放射性物品运输事件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水庆贺

联系电话:0552-885607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宣教法规科。负责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及生态环境科学知识,开展生态环境文化建设。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生态环境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单位和个人“一票否决”、“评先评优”资格审查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法制培训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证件监督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审、环境与健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及生态损害赔偿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沈怀军

联系电话:0552-802326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科技外事与财务科。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政策、规划、计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统一提供环保业务指标数据。承担县级生态环境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相关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等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规范津补贴、非税收入、固定资产等工作。负责各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扶贫开发资金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参与指导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等工作,指导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敏

联系电话:0552-885607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六)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水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拟订水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水环境质量考核制度。统筹协调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承担水生态环境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协调与监督。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承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指标核算等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参与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开展水环境调查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指导、协调和监督水污染防治工作。协助做好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谋划、筛选及资金分配工作。承担县水污染防治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凤辉

联系电话:0552-885607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七)生态环境监测科。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牵头督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牵头负责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沈怀军

联系电话:0552-885607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领导分工

王善飞(局长):主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552-802600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张家学(副局长):负责项目行政审批和验收、建设项目监督与管理、大气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财务、科技监测、招商引资、内部审计、脱贫攻坚、固定资产管理、民生工作、工程项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工作。

承担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大气土壤自然生态环境科、科技外事与财务科、生态环境监测科。

办公室电话0552-802116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怀远县榴城镇188号

联系电话:0552-8012134

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0552-8026005

邮    编:233400

邮    箱:hyxhbj@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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