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5号议案的答复
刘文伍代表:
2022年,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实施镇级公益性公墓的议案》收悉并已答复,现将继续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我县全面启动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并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2015年度十件实事之一和唯一一项县级民生工程,投入了2300多万元,实现了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由于传统观念、基础设施不完善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加之棺木制售点难以杜绝,多数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率低,未能很好发挥作用。
公益性公墓需利用荒山荒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进行规划和建设,严禁占用耕地、林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怀远属于平原地区,很难找到合适的公墓建设用地,土地问题解决不了,建设新的镇级公益性公墓难以推进。
2022年,根据省市要求,镇级公益性公墓要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每个乡镇选择一个综合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改造提升为镇级公益性公墓。2022年底,我县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260个,其中镇级18个,村级242个。我局积极筹措资金对龙亢、双桥、常坟、荆山、魏庄等5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了改造提升,主要是基础设施和绿化提升。
根据《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我县属于实行火葬的地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当火化。提倡用骨灰寄存或不占、少占土地处理骨灰。我局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让群众逐步知晓、理解并认可。同时压实责任,各乡镇坚决杜绝违规土葬,镇村及党员干部签订了殡葬改革承诺书,承诺带头宣传和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倡导移风易俗。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乡镇对部分镇级公益性公墓进行改造提升,指导乡镇管理好镇级公益性公墓。同时加大违规殡葬行为整治,特别是棺木制售点打击,按照属地管理,主动联合市场、公安等部门进行巡查打击,遏制二次装棺土葬现象,进一步提高公益性公墓安葬使用率,让公益性公墓真正发挥作用。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殡葬改革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坚持不懈加强宣传,和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怀远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