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张彩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公益性公墓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情况
2015年,我县全面启动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并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2015年度十件实事之一和唯一一项县级民生工程,到2017年全面完成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了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公益性公墓的建成使用,改变了殡葬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对全面深化殡葬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县共有农村公益性公墓260个。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情况
为强化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和使用,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核定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价格范围为1000-5500元。
目前,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于传统观念、基础设施不完善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大多数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使用率低。
三、切实加强公益性公墓管护
您提出的加强公益性公墓管护的建议很中肯,我局一直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当前全县财政紧张,加大财政投入很困难,县财政在2015-2017年已投入2000多万建设资金。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前实际,各乡镇可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切实管理好公益性公墓,加大宣传,提高使用率,形成良性循环。
我局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对公益性公墓存在管护水平差的问题,及时反馈乡镇进行整改,要求公益性公墓保持环境整洁,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同时对绿化苗木进行修剪打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确保公益属性,规范收支,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考虑交通便利因素,部分公益性公墓处于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可以通过提升绿化进行美化。关于散埋坟墓,各乡镇已对散埋坟墓进行了摸排。坟墓迁移受群众观念等因素影响,需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处理。
2023年,我局将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乡镇对部分公益性公墓进行改造提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各乡镇抓好公益性公墓管护,切实发挥公益性公墓作用。
张彩凤代表,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会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的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为深化殡葬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
怀远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