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9 17:05 来源: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1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皖发改移民规〔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适应水库移民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安徽实际,牵头起草《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市、县级移民管理理机构省直相关单位意见,通过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后,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名义印发。

二、出台目的

《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健全完善省市县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后扶项目监管机制提升后扶项目谋划深度,推进项目实施力度,促进移民后期扶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移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摸清水库移民占比高的村(组)、水库移民安置点底数和当地建设需求,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移民意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前谋划后扶项目同时进一步细化职责,明确前期工作相关程序和内容,提升库内项目成熟度。

二是建立健全省市县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年度计划申报项目前置性审查机制。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审查申报项目编报本地区年度计划项目,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核所辖县(市、区)申报年度计划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库移民管理局组织对各市报的年度计划项目进行审核及遴选排序,纳入年度计划项目清单。

三是健全完善全省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后扶项目监管机制。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后扶项目监管工作,市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后扶项目监管督促指导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督促指导市县移民管理机构加强后扶项目监管工作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实化具体举措,加强后扶项目管理。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 原则,以水库移民占比高的村(组)、移民集中安置点为重点组织实施,优先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突出问题;在后扶项目建设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申报和验收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后扶项目实施;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省市县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后扶项目监管机制,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内容篇幅方面,按照相关要求,力求完整不漏项、简洁不冗长提出29条针对性政策举措:

(一)第1—6主要包括文件依据、基本原则、建设范围

(二)715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审批手续、计划管理;

(三)1623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档案管理

(四)24—27主要包括监督管理、信访维稳、违规处罚;

(五)28—29主要包括《实施细则》印发与实施。

解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水库移民安置处

联系电话:05516260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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