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委主动减负,核减固定资产投资基数
一是主动沟通、积极联系项目单位。县发展改革委主动联系各乡镇及县直项目单位,现场核实了解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情况。
二是联合县统计局摸排落实。县发展改革委积极联系统计部门,摸排统计项目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上报情况,统计初次确定全年、半年及各月度核减基数及比例。
三是积极向上级上报申请。县发展改革委按照初次确定核减基数及比例,积极联系市发展改革委及市统计局上报申请固定资产投资核减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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