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怀远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56号)、《蚌埠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意见》(蚌政办秘〔2023〕14号)精神,加快推进《怀远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怀政办秘〔2023〕23号)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怀远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瑞林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瑞冲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裴绍宏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唐永胜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邹传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总工程师
周 帅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夕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伟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宫中利 县科技局副局长
高文彬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俊 县公安局政委
巨鹏飞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康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家学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田金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梅长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 黎 县水利局副局长
岳在龙 县文化旅游局总工程师
陈富勇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石华昌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韩 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常问之 县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韩新松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王 强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具体负责怀远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统筹调度、日常办公等工作,王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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