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印发2023年质量安全监督和项目稽察工作要点
近日,省水利厅印发《2023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项目稽察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2023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项目稽察工作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要点》指出,2023年全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项目稽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支撑水利高质量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底线,强化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能,为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质量安全提供监督保障。
《要点》指出,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一单一书一案”管理专项行动,强化质量安全监督薄弱环节治理和业务培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统筹开展质量监督履职巡查及安全巡查,加强对市县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督导。要全面推进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信息化,提升监督工作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持续加强引江济淮工程及厅直属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从严从实落实责任追究,对突出问题及整改不落实、有不良行为的,加大挂牌督办和问责警示力度。
《要点》指出,要加大项目稽察工作力度。健全省级稽察工作机制,强化厅稽察办统筹协调,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加大重大项目及重点水利项目省级稽察力度,年度稽察4批次不少于30个项目,组织开展稽察整改“回头看”,配合做好水利部稽察工作,加强问题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要点》指出,要推进市级质量安全监督和项目稽察工作。强化市级质量安全监督法定职责,指导县级加大监督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力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市级稽察,以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统计数据、监督履职等为重点,整合技术力量,合理统筹开展中小型项目市级稽察,抓实抓细问题查找、定性、整改和销号闭环等,推深做实项目稽察,支撑水利建设高质量安全发展。
《要点》指出,要认真贯彻“一改两为”和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和整合,实施差别化、精准监督。要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和稽察队伍能力建设,防止监督缺位、工作脱节,确保监督检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