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灯特色文化发展之探索与实践
怀远花鼓灯源于宋代,形成于明代,成熟于清代,发展于现代,是广泛流行于怀远县城乡,集歌、舞、戏、乐于一体,融民间性、观赏性、竞技性、艺术性和广场性于一身的综合性民间歌舞艺术,是中国民间歌舞艺术的典范,淮河文化的代表之一,大禹精神的集中体现。2006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一不可复制的优秀传统文化稀缺资源是怀远文明史的重要实物见证。新时代如何保护、传承、利用好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强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围绕“探索与实践”,我们从指导思想、花鼓灯的发展基础、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的意见建议、保障机制、发展举措等七个方面进行叙述。
为加强怀远花鼓灯的保护和传承,我县制定实施《怀远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怀远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实施方案》《繁荣发展怀远花鼓灯若干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怀远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通知》等多个指导性文件。成立花鼓灯保护与发展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文化馆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化馆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花鼓灯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目前,全县共有县级非遗保护名录269项,其中,国家级保护名录 1项(花鼓灯),省级3项,分别是涂山禹王庙会、大禹的传说和端公腔,市级10项,分别是扎彩龙、花鼓灯道具制作工艺,石良道膏药、生炸圆子、怀远酒俗文化、龙亢三月三庙会、包集庙会、六州、怀远烧全鸡和中式盘扣等。先后建立常坟、河溜、包集、怀远师范学校、常坟常桥等省市县级花鼓灯传承培训基地10个。其中河溜金莲花花鼓灯艺术团有限公司被评为2022-2024年度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包集春苗花鼓灯培训基地为市级非遗传承基地,2021年12月份被省文旅厅命名为“2022-2024年度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2020年12月怀远县河溜镇花鼓灯传承基地创作的少儿花鼓灯舞蹈《传承》在2020年全省少儿文艺调演比赛中荣获二等奖。2022年8月县文化馆创排的花鼓灯器乐合奏节目《石榴熟了》获第三届安徽省群星奖(音乐门类)。
全县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人(已有3人去世),省级10人(已有3人去世),市级21人(其中花鼓灯传承人18人,已有2人去世),县级292人,其中花鼓灯240人。2020年和2022年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发《关于印发<怀远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传承人申报、活动、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各乡镇申报踊跃,传承保护机制日趋完善。
结合怀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对照示范区创新发展标准,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发展花鼓灯特色文化,积极开展探索与实践,以保护花鼓灯原生态,实现文化艺术传承为重点,通过对花鼓灯文化特质及与之关联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进行整体保护,真实、动态和可持续地保护花鼓灯原生态,重点恢复原生型花鼓灯的基本活动场景、与花鼓灯活动相关联的基本民俗活动内容,不断动员广大民众投入花鼓灯民俗活动和保护工作中,形成保护花鼓灯的基本群体,努力重现怀远“千班锣鼓百班灯”的局面,使玩灯成为保护区内的民俗和风尚;让怀远特有的古老文化传统和原生的民间艺术有一个合理的文化生存空间和一个符合当今文化生态规律的状态。
通过恢复花鼓灯的生存环境,建成有形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依相存,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和谐相处的文化生态区,使花鼓灯特色文化建设成为政府统一意志和老百姓的自觉行动,不以人员的更迭、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让花鼓灯深深融入人们的血液中,成为人们感情的一部分,真正实现“舞红花鼓灯”这一文化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