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项目基本信息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项目概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2)立项依据。根据怀民[2017]51号“转发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实行严格规范,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包括:(1)申请、审核和审批;(2)民主公示;(3)资金发放;(4)动态管理。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7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发放。
(7)绩效目标
坚持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格把关低保申请、调查走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审核审批程序,不断健全低保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按月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加大对低保对象核查力度,进一步落实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低保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7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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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所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低保发放户数 |
|
|||
低保资金发放人数 |
>29000人 |
|||||
质量指标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保障 |
100% |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足额发放 |
100% |
|||||
时效指标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及时性 |
及时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农村低保居民的基本生活及 其生存与发展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切实提高救助效率,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落实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农村低保户满意度 |
|
2.“高龄老人津贴”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文件规定对全县80岁以上老人发放津贴。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1、80—94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年360元。2、全县95—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年1200元。3、全县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年7200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44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发放津贴。
(7)绩效目标。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 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高龄老人津贴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44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40.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我县80周岁以上老人 |
≥31000人 |
|||
质量指标 |
津贴发放合规性 |
合规 |
||||
时效指标 |
生活补助按月发放 |
每月15日前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3.“低收入居家养老”项目。
(1)项目概述。依据蚌埠市财政局、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失独人员、敬老院集中供养三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依据蚌埠市财政局、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1、全县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失独人员16000人×100元×12月=1920万元;2、敬老院集中供养三无人员800人×100元×12月=96万元;合计2016万元,2023年预算630.40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232万元,主要用于低收入居家养老发放津贴。
(7)绩效目标。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作用。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23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32.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作用。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失独人员 |
≥11000人 |
|||
质量指标 |
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
居家养老津贴服务范围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切实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需要,增强高龄老人的幸福感 |
成效显著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养老需求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2% |
4.“孤儿生活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根据怀民[2016]85号“怀远县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为全县孤儿发放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项目根据怀民[2016]85号“怀远县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项目根据怀民[2016]85号“怀远县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为全县孤儿发放生活补助。全年县级需配套600万元左右。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6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孤儿生活救助。
(7)绩效目标。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是政府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体系的重点工作内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孤儿生活救助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0.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是政府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体系的重点工作内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儿救助发放人数 |
≥600人 |
|||
质量指标 |
信息化数据管理 |
1005 |
||||
救助对象符合相关要求 |
符合 |
|||||
时效指标 |
每月按时发放到位 |
10日之前 |
||||
成本指标 |
发放标准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儿童权益 |
成效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孤儿等困境儿童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5.“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皖办发〔2014〕25号文件,皖政〔2016〕25号文件,蚌民〔2016〕47号文件,怀民〔2016〕86号文件。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1、2023年全年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400人,其中一级二级8900人,每人每年800元,需款747.6万元,三级四级3200人,每人每年400元,需款230.4万元;共计978万元。2、2023年全年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500人,每人每月60元,全年共需1599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48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
(7)绩效目标。针对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进行专门的制度安排,并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进行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残疾人福利制度的空白,有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8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0.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针对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进行专门的制度安排,并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进行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残疾人福利制度的空白,有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19000人 |
|||
质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标准 |
照补贴标准进行发放 |
||||
时效指标 |
生活补助按月发放 |
每月15日前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压力 |
效果显著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及合法权益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6.“公办民营医疗机构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三家公办民营医疗机构是对全县特困人员养老和供养相结合的一种供养方式。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关于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17〕158号)。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三家公办民营医疗机构是对全县特困人员养老和供养相结合的一种供养方式。1、医养结合中心(1)供养人员生活费:80人×811×12月=778560元;护理补贴:全失能60人×715元×12月=429000元,半失能30人×429元×12月=154440;人员工资15人×2330元×12月=419400元;电费80人×16元×12月=15360元;公用经费80人×90元×12月=86400元.2、常坟颐寿苑敬老院:供养人员生活费:70人×811×12月=681240元;护理补贴:全失能20人×715元×12月=171600元,半失能30人×429元×12月=154440;人员工资6人×2330元×12月=167760元;电费70人×16元×12月=13440元;公用经费70人×90元×12月=75600元.合计130.848万元。2023年预算130.848万元。包集王圩敬老院:供养人员生活费:20人×811×12月=194640元;护理补贴:全失能10人×715元×12月=85800元,半失能10人×429元×12月=51480;人员工资4人×2330元×12月=111840元;电费20人×16元×12月=3840元;公用经费20人×90元×12月=21600元.合计46.92万元。2023年预算46.92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266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医养结合中心医养费用。
(7)绩效目标。保障失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维护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66.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66.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保障失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维护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益。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困人员入住人数 |
应收尽收 |
|||
保障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
3个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格率 |
100% |
||||
特困人员办理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影响程度 |
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7.“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二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费进行兜底。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根据怀政办(2015)66号文件。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对二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费进行兜底,根据2022年实际救治费用,2023年所需经费预算248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248万元,主要用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经费。
(7)绩效目标。规范和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48.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8.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规范和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 |
全覆盖 |
|||
质量指标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得到救治 |
||||
时效指标 |
治疗费支付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
成效显著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9.“殡仪馆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殡仪馆收入返还,主要用于2023年殡仪馆火化和殡仪服务成本等支出。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民政局上报预算材料。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殡仪馆收入返还,主要用于2023年殡仪馆火化和殡仪服务成本、殡仪设备购置和维护、人员工资、乡镇殡仪车辆运费返还(殡仪馆代收)等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79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怀远县殡仪馆殡仪服务运行费用。
(7)绩效目标。保障了怀远县殡仪馆殡仪服务工作正常运营,推进了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殡仪馆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795 |
||||
其中:财政拨款 |
795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火化率 |
90% |
|||
质量指标 |
殡仪服务质量 |
按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小于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进殡葬改革 |
成绩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证殡仪服务正常运行 |
效果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92% |
10.“城市低保”项目。
(1)项目概述。为城市享受最低保障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2)立项依据。根据怀民[2017]51号“转发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为城市享受最低保障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2021年城市低保标准为690元/人·月,全年2100万元,根据2022年上级资金拨付情况,2023年县级需配套资金预算1776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77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享受最低保障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7)绩效目标。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城市特困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6.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6.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特困发放人数 |
全覆盖 |
|||
质量指标 |
符合城市特困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覆盖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每月按时发放补助 |
10日之前 |
||||
成本指标 |
城市特困标准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补助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作用 |
较大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11.“城市特困”项目。
(1)项目概述。为城市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2)立项依据。根据蚌政秘[2022]37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2022年城市特困标准为1184元/月,2023年预计增长为1243元/月,城市特困目前享受为138人,按人均增加59元,月增加约0.9万元。2023年全年发放资金约需206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20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7)绩效目标。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城市特困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6.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6.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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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特困发放人数 |
全覆盖 |
|||
质量指标 |
符合城市特困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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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每月按时发放补助 |
10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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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城市特困标准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补助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作用 |
较大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 |
可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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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12.“临时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县困难人群临时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2)立项依据。怀政办[2016]4号“关于印发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秘[2022]37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1、临时救助金150万元,2、乡镇备用金50万元,全年县级预算200万元左右。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困难人群临时救助。
(7)绩效目标。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临时救助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项目的实施缓解了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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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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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临时救助人数 |
≥500人 |
|||
质量指标 |
救助对象符合相关要求 |
符合 |
||||
按实际困难程度进行摸底,精确救助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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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申请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
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