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修订版)》实施后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08:10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现将我局对《怀远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 修订版 )》(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扩总量、优结构、促创新、降成本、防风险育生态金融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整合优化产业扶持政策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全县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水平,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在怀远县开业 1年以上的银行业县级分支机构(地方法人机构)金融机构先进个人以及金融管理服务部门进行评价。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行怀远县支行和蚌埠银保监分局怀远监管组组成评价小组对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初评怀远县先进个人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再由评价小组核定、评出怀远县金融管理服务部门全年评价结果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结合人行怀远县支行、蚌埠银保监分局怀远监管组等单位得出。相关评价结果于20232月经县政府审议同意后 ,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关于2022年怀远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结果的通报》,并对2022年度评价结果优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二、实施效果

20232月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县金融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2022年怀远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结果,肯定了成绩、表彰了先进、下达了任务、提出了要求,为全年金融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思想基础。

截止10月末,我县人民币存贷款余额1208.92亿元,较年初增加168.87亿元,同比增加182.55亿元,同比增长17.79%

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609.92亿元,较年初增加64.1亿元,比同期增加66.15亿元,同比增长12.16%人民币贷款余额599亿元,较年初增加104.77亿元,比同期增加116.4亿元,同比增长24.12%,高于全市平均增速5.76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1位。

2023年年初银保监怀远监管组根据全市银行机构主要经营指标任务分解情况,对怀远县银行机构主要经营指标进行任务分解,新增贷款目标共计96.81亿元,截至202310月,我县贷款较年初增长104.77亿元已提前完成年度新增贷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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