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
根据县政府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要求,我局对《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后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领航定向。我县为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企业,增强我县建筑业竞争力,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我局与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不懈努力,坚决推行该实施意见。我县建筑业企业发展迅速,使企业有信心、有思想、有成绩、有担当。
(二)为了将该实施意见做细做实,首先我局组织召开我县部分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协会代表和在我县施工的县外企业会议,解读我县对该实施意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再次走访我县建筑企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的困难,汇总问题,解决问题。然后引导企业有着良性的发展思路,帮扶企业向高质量企业发展。
二、实施效果
(一)通过优化招标方式,使我县企业业绩产值显著提高,支持鼓励今年走出蚌埠市以外生产产值达到8300多万。
(二)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对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升级在县级权限内予以支持,简化审批环节。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办为:施工总承包升级20家、增项30个资质,新办企业15家。
(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目前我县建筑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1家、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同时市优企业2家。
(四)加强业务培训,夯实建筑人才支撑。组织开展建筑企业人员岗前技能培训5次、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5人,职业技能证书20人。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聘用15人。我县建筑业企业培养引进企业高管、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才30人。
三、相关建议
(一)我县全力推进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让企业有信心走出去,打造怀远县建筑业品牌。
(二)继续支持我县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让企业在我县根深蒂固,茁壮成长。能承担社会责任、勇于发展高质量、敢于挑战新技术。
(三)发挥协会纽带作用。指导建筑业协会充分发挥政企纽带作用,及时搜集、发布建筑市场信息与政府部门扶持政策,使各企业间资源优势互补,提升区域建筑业竞争力。
(四)加大企业培育扶持力度。进一步挖掘有潜力的企业,重点是瞄准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信用良好的企业,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培育成为在全县有影响力的骨干企业,为明年产值上报提供基础。同时,持续吸引和引导外地高资质建筑企业及外地综合实力强的建筑企业在我县注册入库。